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2-09-09 浏览次数:103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是否收费:否

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提交资料:

1.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安全承诺书》;

2. 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 相关使用权属证明(如设置场地的土地证或房产证或销售合同或租赁合同,申报招牌的工商营业执照可作为权属证明依据)复印件(核原件)1份。利用市政、园林等设施设置的应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利用其设施的证明;涉及影响法定相邻关系的,提交相邻人同意设置的书面协议;属于公开出让的还须提供公开出让合同复印件(核原件)1份;

4、现状彩色照片(远、近景各1张)、区域位置图、彩色实景效果图、正立面图及侧剖面施工图(注明用料及照明系统,大型的要出夜景效果图)一式四份(A4大小。属租赁房屋的请房屋权属人在彩色实景效果图上加意见;

5、属大型户外广告的还应提交施工结构图一式四份。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盖章,并提交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报建单位需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地点: 新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投诉电话: 4399200

 

 

 

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提交资料:

 1、《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安全承诺书》;2. 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3. 相关使用权属证明(如设置场地的土地证或房产证或销售合同或租赁合同,申报招牌的工商营业执照可作为权属证明依据)复印件(核原件)1份。利用市政、园林等设施设置的应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利用其设施的证明;涉及影响法定相邻关系的,提交相邻人同意设置的书面协议;属于公开出让的还须提供公开出让合同复印件(核原件)1份;4、现状彩色照片(远、近景各1张)、区域位置图、彩色实景效果图、正立面图及侧剖面施工图(注明用料及照明系统,大型的要出夜景效果图)一式四份(A4大小。属租赁房屋的请房屋权属人在彩色实景效果图上加意见;5、属大型户外广告的还应提交施工结构图一式四份。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盖章,并提交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报建单位需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新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退回申请单位补正,并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

   二、审核: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新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三、审批: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新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四、办结: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新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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