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青龙山镇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

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次数:159 点击跳转外部链接

青龙山镇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试行)

、工作目标

巩固拓展农村住房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设立5年过渡期实现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进一步巩固农村住房保障成效。主要对已脱贫户住房安全进行常态化监测,尤其是住房评定(鉴定)安全或经局部加固改造后评定(鉴定)安全的,现因房屋构件老化损坏形成新增危房进一步巩固农村住房保障成果。

---进一步拓展农村住房保障成果。主要对扶贫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致贫户,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性开展评定(鉴定),并采取农村危房改造等有力举措保障重点人群住房安全,进一步拓展农村住房保障成果。同时,对灾害易发地区的动态监管,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村房屋受损的排查及处置能力。

---进一步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通过信访核查、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等方式,在提高农村住房保障质量基础上,强化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帮扶指导,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建房监管体系,培训一批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农村工匠队伍,对农村新建房屋质量安全有力把控,切实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巩固住房保障成效机制,确保守住农村住房安全兜底线。

针对已脱贫户,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要求,发挥行政村力量对已脱贫户住房保障实施动态检测,并建立动态监测台账,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动态监管台账中住房保障发生变化的脱贫户住房安全进行核查,同步开展房屋安全评定(或鉴定)工作。经评定(鉴定)为D级危房,且家庭条件符合有关改造要求的,可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根据农户意愿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台账报旗住建局审核;要严格落实建新必拆旧一户一宅原则,新建房屋后必须拆除危房。

(二)健全拓展住房保障成果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1.针对扶贫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致贫户,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收入人群。一是乡村振兴办公室民政部门确认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收入人群名单;二是根据名单开展房屋安全评定(鉴定)工作,少数难以评定的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评定(鉴定)为D级危房,可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根据农户意愿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台账报旗住建局审核;三是要严格落实建新必拆旧一户一宅原则,新建房屋后必须拆除危房。

2.针对农村房屋因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房屋受损情况,健全农村房屋因灾受损监管机制。一是要集中自然资源所、危改办、平安建设办公室及各村力量,及时建立汛期监测预警研判机制,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汛情、险情,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地区进行研判;二是要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实施动态监测;三是对于排查发现房屋因灾受损情况,要在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保障房屋受损农户住房安全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保障办法,采取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

3.建立三项制度,确保机制落实到位。一是比对制度。乡村振兴办每季度定期将农村住房保障系统与扶贫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对于不一致数据立即核查修改;二是督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测专项督查行动,并召开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测总结会议;三是挂牌告知制度。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无人居住的房屋进行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尤其对短期内不便拆除或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危房,必须进行挂牌标识,在危房显著位置标明危房禁止靠近,防止事故发生,并书面告知农户不得使用或居住危房。

(三)健全乡村振兴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巩固住房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1.向社会公布农村住房保障定点接访地点、接访电话、接访邮箱,让反映机制实体化,真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2.对行政村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一是要对行政村范围内农村房屋开展排查,并建立相关排查台账和问题台账,做到排查工作有迹可循,问题台账一一对应;二是要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并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消除农房安全隐患。

3.做好农户宣传工作,引导农户使用当地合格建材,降低建房成本。同时,对农村群众加大农村规范建房标准、一户一宅政策及农村建房图集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户按流程做好建房审批手续办理;全力保护乡村风貌,为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4.整合资源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培训出掌握建筑质量安全等技能的建筑工匠。一是建立培训制度。邀请建筑专家采取实操培训、集中讲解等措施,培养一支技术过硬的工匠队伍,为下步工作中正确引导农户规范建房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农村工匠建筑技术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工匠进行认证,发放建筑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全力保障新建房屋质量安全达标。每年要组织建筑工匠开展后续学习,若不按时参加后续学习的,将取消合格认证;若新建房屋在设计年限内出现房屋结构质量安全不达标形成危房的,深入核查,如为工匠技术原因,将取消工匠认证,并列入建筑工匠黑名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或移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持续抓好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管落到实处,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并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坚决杜绝在巩固期内将危改部门撤销的情况发生。

(二)强化考核检查。为确保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危改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对农村住房保障监管工作进行实地评估。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农村因灾受损房屋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核等重点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为确保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管机制落实落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既有预算经费中统筹资金用于本级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工作。

(四)强化制度保障。为切实做好新建农房质量监管工作,针对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简化农户的建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待房屋建成并提交相应的质量验收资料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证明。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尤其是农村新建房屋质量监管方面,要制定建房农户一户一档,档案内要收集农户建房申请、审批手续,房屋建前建中建后照片等重要印证资料,确保监管工作留痕迹可追溯。

信息来源:青龙山镇政府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