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司法局 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七廉七正“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浏览次数:112

 

 

 

 

 

 

 

 

奈党20226

 

关于印发《奈曼旗司法局

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七廉七正“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党支部

现将《奈曼旗司法局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七廉七正“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委员会

2022414

 

 

 

 

 

 

 

 

 

 

 

 

 

 

 

 

 

 

 

 

 

 

                                            

中共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委员会        2022414日印发

奈曼旗司法局七好七型

“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和政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实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进,按照《全市“模范政法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党政法字202215号)要求,现就奈曼旗司法局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围绕“三个表率”聚焦“五个过硬”,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创建活动在各司法所、公证处开展“模范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有信仰、有情怀、有奉献、有业绩“四有政法”党建品牌促进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党员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有效,机关政治生态更加清明,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加提升,为推动全旗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七型七好“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即政治建设好、创建对党忠诚的政治型机关,领导班子好、创建凝心聚力的和谐型机关,队伍建设好、创建担当作为的战斗型机关,运行机制好、创建协调顺畅的效能型机关,廉政建设好、创建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工作业绩好、创建争先创优的实干型机关,群众工作好、创建亲民爱民的服务型机关,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进一步转政法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干部战斗力和凝聚力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政治建设好创建对党忠诚的政治型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制定“责任清单”,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每年对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1次自查

(二)领导班子好,创建凝心聚力的和谐型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司法行政领域的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开展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班子整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自分管部门的支部组织生活,通过带头讲党课讲业务,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领导班子调研制度,以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转化来推动工作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促进机关建设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队伍建设,创建担当作为的战斗型机关党员干警党性意识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范有序,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能够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弘扬正气,同时带动群众圆满完成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严格落实“政法干部讲坛”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健全完善干部人才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四)运行机制好,创建协调顺畅的效能型机关以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支撑,完善组织机构,规范支部设置、阵地建设和组织生活,注重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党员干部配备到各党支部党务工作岗位上,大力推进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结合三比三创活动打造“四有政法”党建品牌载体和形式上有创新,活动开展上生动有吸引力推进机关党支部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构建起关系协调、运作顺畅、富有实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工作效能。

(五)廉政建设好,创建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生,杜绝党员干部队伍违纪违法现象。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到位,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六个一”廉洁文化进机关主题活动。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关键岗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激活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坚持对新任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每年对队伍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分析研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六)工作业绩好,创建争先创优的实干型机关统筹高效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政法工作“六大工程”、“二十项重点工作”,计划具体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推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等制度全面落实。聚焦全旗政法系统政治力引领、稳控力汇集、服务力释放、治理力提升、创新力激发、形象力打造六项重点任务,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并重,举办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以实践增强斗争本领。紧盯党的二十大等重大节点,推动全体干部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实践锻炼,切实提升能力、锻造作风,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奈曼主战场勇挑重担,在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最前沿勇攀高峰,在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第一线勇于奉献,持续推进奈曼旗司法行政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站位、工作有品牌。

(七)群众工作好,创建亲民爱民的服务型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扫黑除恶斗争等专项行动成果,树牢亲民爱民为民形象。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群众、倾听民声,贴近群众、服务百姓,工作实效率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能够按照双融双促工作要求,在职党员主动进社区报到,经常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畅通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处理及时,群体访、越级访事件“零发生”。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1日至430日)强化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创建措施,为奈曼旗司法局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1.制定工作方案。奈曼旗司法局制定本单位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分类提出开展模范政法机关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推进措施,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

2.做好宣传发动。要采取召开会议、座谈研讨、观摩交流等形式,深入宣传“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质量党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力抓手,引导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营造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3.开展专题学习。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学习议题,作为各支部三会一课的固定学习内容。4月底前,各支部要围绕三个表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司法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专题党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部要结合实际,围绕主题,丰富和充实专题学习内容,围绕为什么要建设模范政法机关、建设什么样的模范政法机关、如何建设模范政法机关等问题开展学习讨论,激发模范政法机关创建活动内生动力。

(二)查摆问题阶段(51日至630日)。聚焦机关党建薄弱环节,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精准查找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1.开展对照查摆。一是对照党章党规查。重点查摆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对照各级各类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查摆。逐条检查整改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对未完成整改且影响模范政法机关创建的,全部纳入创建问题清单。三是对照模范政法机关机关创建标准查摆。查摆是否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和虚化、弱化、边缘化等现象“六大工程”“二十项重点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开展。

2.广泛征求意见。各支部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相互帮等方式查找问题,广泛征集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模范政法机关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畅通网络问政、电话投诉监督等意见征集渠道。

3.制定整改措施。支部要及时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

(三)整改提升阶段(71日至930日)。针对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做边改,逐条逐项对照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成效。

1.推进全面整改。各支部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进行整改,对于可以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早改快改、补齐短板。对于容易疏忽的问题、容易反弹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应强烈的问题要重点督查指导,确保整改实效9月底前,各支部要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司法局政治处

2.狠抓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不良风气。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鼓励党员、干部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3.建强基层组织。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突出机关特点,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党支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应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考核验收阶段(101日至12月10日)。按照单位自查申报、核查推荐、考核验收、评选结果公示程序,开展年度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评选工作。

1.自查申报。1020日前,各支部形成模范基层政法单位创建书面报告,向司法局政治处提出参评申请。

2.核查推荐。10前,旗司法局要对各支部自查报告情况进行核查,按照派出单位总数30%的比例择优推荐,报旗委政法委。

3.考核验收。参评“模范基层政法单位的司法所、公证处,由旗委政法委组成考核组,深入实地考核验收(实地考核80分以上单位总数未达到20%比例的,按照实际比例确定)

4.评选公示。参评“模范政法机关”的政法单位,12月10日前,由市委政法委进行公示参评“模范基层政法单位的基层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及两队、司法所、公证处,由旗委政法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问题线索,经查实的,取消模范政法机关参评资格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创建“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党员干部要广泛参与、齐心共建,认真抓好落实。

细化创建措施。各支部要对标对表创建“模范政法机关(基层政法单位)”的主要内容,结合工作职责和群众期盼,细化本单位创建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方法载体,用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政法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宣传阵地,发挥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结合廉洁文化进机关、“护航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大练兵等活动,大力宣传模范政法机关创建举措和成效积极树立“四有政法”党建品牌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奈曼司法行政新形象

附件:《“模范政法机关”考核评价标准》

 

 

 

 

 

 

 

 

 

 

 

 

 

 

 

 

 

 

 

“模范政法机关”考核评价标准

项目

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政治建设

20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支部组织学习、会议记录完整、清晰。(4分)

相关学习记录、会议记录不完整,记录模糊不清的,酌情扣分。

2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4分)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3.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4分)

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次数,每少1次扣0.2分;“三会一课”,每缺1项,扣0.4分;“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4.制定三级责任清单,并落实相关责任。(4分)

未制定责任清单,扣4分;责任未落实,扣0.5-2分。

5.党支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每年对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1次自查。(4分)

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扣2分;未按期对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自查,扣2分。

班子建设

15分)

6.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

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不到位,扣0.5-4分。

7.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政法宣传成效明显。(4分)

未按照规定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扣0.5-1.5分;意识形态责任制未落实到位,扣0.5-1.5分;政法宣传形式化,效果不明显,扣1分。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4分)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扣2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

9.领导班子整体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3分)

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明显,酌情扣分。

“模范政法机关”考核评价标准

项目

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队伍建设

15分)

10.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内容丰富。(3分)

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扣0.5-1.5分;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未开展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的,扣0.5-1.5分。

11.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在党员所在服务窗口、办公桌等显著位置摆放“党员亮身份,服务做表率”铭牌。党员干部“五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鼓励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6分)

未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岗的,扣1.5分;未在党员所在服务窗口、办公桌等显著位置摆放“党员亮身份,服务做表率”铭牌的,扣1.5分。党员“五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扣0.5-2分;未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扣1分;“共驻共建”活动流于形式的,扣1分。

12.严格落实“政法干部讲坛”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3分)

参加“政法干部讲坛”考勤不合格,扣1.5分;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不到位,扣0.5-1.5分。未按要求开展政治轮训,一票否决。

13.健全完善政法干部人才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3分)

未按要求建立政法干部人才库,扣1.5分;未对人才库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扣0.5分;干部队伍结构存在明显不合理、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19-2023年》不到位,扣1.5分。

运行机制

10分)

14.开展“四有政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载体和形式上有创新,活动开展上生动有吸引力。(5)

未开展“四有政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扣5分;创建效果不明显的,扣0.5-2分。

15.机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5分)

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1-3分;未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扣2分。

廉政建设

15分)

16.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6分)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扣2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扣2分;未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扣2分。

17.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6分)

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严格,扣3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扣3分。

18.有效预防重点领域、岗位廉政风险,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队伍没有违纪违法现象。(3)

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酌情扣1-3分;干部队伍有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一票否决。

“模范政法机关”考核评价标准

项目

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工作业绩

20分)

19.统筹高效开展各项政法工作,全面推进“六大工程”、“二十项重点工作”,计划具体、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15分)

 

未结合工作实际,对“六大工程”、“二十项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扣15分;未参加“政法三会”上报例会汇报材料不及时的,扣2分/项;“四个常态化”工作机制督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扣4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效果不明显,扣4分;未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扣2分;未开展“护航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大练兵活动,扣4分;政法助力金融工作推进不力,扣4分;社会治理“基层建设年”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扣4分。扣分以15分为限。维稳工作不力导致严重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

 

20.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等制度全面落实,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5分)

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等制度未落实到位,扣1分/项。

群众工作

5分)

21.经常深入一线调研,访民意,察实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畅通。(5分)

未开展调研工作,扣2分;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不畅,扣3分。

 

22.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及时,群体访、越级访事件“零发生”。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群体访、越级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

加分项

23.单位或党组织获得市级荣誉加5分,获得自治区级荣誉加10分,获得国家级荣誉加20分。

 

 

注:具体考核标准将结合全年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七廉七正

“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号),全面落实从严管党警要求,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效推进“三不”一体建设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修复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铁军,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文化氛围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通党政法字202219号)要求,现就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七廉七正“廉文化进机关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政法系统政治清明、机关清廉、队伍清正、社会朗为总目标,不断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大力营造人心思进、人心四廉、人心思干的政法清风全面展现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导向。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提高党性自觉,涵养廉洁文化,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持人民中心。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心灵深处认识到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弘扬中华传统廉洁文化,激发为民爱民情怀,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

——坚持廉洁奉公。注重用革命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引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坚持统筹兼顾。通过干部接受廉洁文化洗礼,充分认识到名垂青史遗臭万年”,与正在开展的“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六大工程”“二十项重点工作”及旗委政法委“六力提升”相结合,把良好的纪律作风贯穿到执法司法全过程

三、主要任务

政治筑廉“摆正”,压实廉洁文化建设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市委任务分工方案,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通过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积极构建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体系。

)学习教廉”,厚植廉洁文化思想根基深入学习党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纳入政法干警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开设专题“政法干部讲坛”,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纪委和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9—2023工作规划》,以及各部门铁规禁令等文件规定通过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从心灵深处得到洗涤和纯净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和抵腐定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文化倡廉“扶正”,营造廉洁文化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文化,充分依托各类场所,打造立场鲜明、特点突出的廉洁文化阵地。有条件的部门可建设廉洁文化展馆展厅,展示我国历代和党执政以来的优秀廉洁文化正反典型,主要围绕以下四个篇章进行。使命篇主要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届国家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以及历届中纪委全会精神、监察委员会职责、“八项规定”等内容;忏悔篇主要展示十八大以来被惩处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公仆篇主要展示各个时期的廉政正面典型事迹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的公仆精神;历史篇主要展示历史上的贪官污吏反面典型(古代历史上弄权祸国、招权纳贿等典型)、廉洁人物正面典型(吏治清明、为公为民、劝谏名臣等典型)、廉洁举措(思想教化、颁布律法、从严治吏等)、廉洁思想(勤政思想、节俭思想、德治思想、民本思想、任贤思想等)。有效利用办公区域开展廉洁文化宣传,建设机关廉洁文化长廊在办公室摆放与职务相关的警示格言,在办公区域、会议室等悬挂醒目的廉洁文化标语、警言、警句和廉政书画等,使机关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受到廉洁文化的教育熏陶,营造激浊扬清、崇尚廉洁的良围。

)典型尚廉”,发挥廉洁文化熏陶作用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梳理具有示范作用和警示意义的正反典型,充分挖掘和宣扬本系统内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广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影片,营造“学先进典型,做勤廉公仆”的浓厚氛围。要结合“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广泛开展“为谁用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学习研讨,教育引导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警、心中有戒,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表率。

)活动促廉”,传承优秀廉洁文化基因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六个一”促廉活动,即主要领导要讲好一堂廉政党课、每个党组织要推荐阅读一本廉政书籍、要集中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片、每名干部要撰写一篇廉政心得每个部门要建立一个廉洁文化阵地、要开展一场廉政文体活动,不断掀起廉洁文化进机关热潮,激发为民务实清廉的内生动力。要注重经验挖掘、打造亮点,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一个部门一个特色”的要求,培育打造一个廉政文化精品品牌,作为全旗全市政法系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试点,切实发挥优秀廉政文化基地的品牌示范引领效应。

)制度立正”,夯实廉洁文化支撑保障按照“精细管理、精准监督,分步推进、常态长效”的要求,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为契机,深入剖析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失,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机制。重点探索实施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查巡查机制,完善违纪违法案件的规范查办、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全面落实违规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报曝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七)舆论宣廉”,弘扬崇尚廉洁社会风尚。各单位要灵活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切实宣传报道七好七型“模范政法机关(政法基层单位)”创建和七廉七正“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进展、具体措施、群众反响和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最强党支部”五面红旗争创活动成效,广泛宣传系列活动中涌现出的政法干警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政法工作、关心政法队伍、关爱政法干警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激情,打造平常时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干部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活动是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二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单位要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部署,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上而下、以身作则、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从严治警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注重统筹兼顾。要强化同派驻纪检组的协调配合,把专项活动与做好当前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正确处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全员参与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坚持以往好的做法与创新活动载体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三)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要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全程,聚焦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狠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动真碰硬,下大力气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严格落实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所有宣传内容经本部门分管领导把关方可发布。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全过程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的意义、动作、进展和成效,展示司法行政系统机关新作风、广大干部新风貌

附件:2022年度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任务计划书

 

 

 

 

 

 

 

 

 

 

 

附件:

2022年度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

“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任务计划书

 

1、制定工作方案(3月底前)。全面启动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任务计划书。

2、开展廉政学习(贯穿始终)。围绕重点学习篇目,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适时开展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读书荐书等活动。

3、签订廉政承诺(3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签订承诺书,使干部切实增强履行廉政承诺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

4、寄出促廉家书(4月底前)。向干部及其家属寄出廉政家书和廉政倡议书,倡议家属充分发挥“贤内助”“廉内助”的作用,守好家庭“廉洁门”,当好廉洁“监督员”,与家庭成员一道营造廉洁家风。

5、启动阵地建设(5月底前)。完成廉政文化阵地(廉洁文化长廊、机关廉政环境)建设,各部门分别推荐1个廉洁文化品牌,旗委政法委择优推荐,作为全市试点单位重点打造,供全旗全市开展常态化反腐倡廉教育使用。

6、举办文体活动(6月底前)。组织参与全市政法系统廉政书画作品展,各支部要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创作,征集评选好的作品参赛,对入选市委政法委编印的书画作品集的优秀作品,市旗两级政法委均予以表彰,持续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7、组织阅读分享(7月底前)。由各支部开展以“读书思廉”为主题的阅读分享会,通过推荐一本好书,提供分享读书乐趣、汲取廉政知识的平台,拓展阅读的宽度深度,引导干部时刻保持初心,不忘廉洁本质,健康快乐地投入工作生活。

8、讲授廉政报告(8月底前)。结合“政法干部讲坛”制度,举办廉洁文化专题讲座,主要领导登台授课,集中进行廉政教育。

9、开展廉政约谈(9月份)。在中秋、国庆“双节”之前,召开节前廉政约谈,要求党员干部在节假日期间从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廉政提醒,为党员干部打廉洁“预防针”,念廉政“紧箍咒”,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行动自觉。

10、开展集中宣传(10月底前)。联合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制作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主题展播,对全旗司法行政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系列报道、持续宣传。

11、评选示范品牌(12月底前)。对确定的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品牌进行表彰揭牌。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利用召开年度总结表彰会议等契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廉政典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家属“廉内助、贤内助”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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