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大镇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邹继福 |
土地及房屋 |
苇莲苏乡新安屯村 |
150525205202JC00128F00010001 |
土地:75.36㎡ 房屋: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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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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