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9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大镇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侯博轩 |
土地及房屋 |
奈曼旗土城子乡七家子村 |
150525204205JC00007F00010001 |
房屋:88.79㎡ 土地:500㎡ |
住宅 |
被继承人:候和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