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博轩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1 浏览次数:90
关于侯博轩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9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大镇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侯博轩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土城子乡七家子村

150525204205JC00007F00010001

房屋:88.79㎡

土地:500㎡

住宅

被继承人:候和新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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