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利伟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30 浏览次数:112

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将张利伟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利伟同志,男,汉族,1987年11月17日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镇北老柜村,2008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大美夕阳医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同志于2022年2月17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2830日讨论同意,张利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林万龙卢江颖两位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公示时间为2022830日至9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5-4229039

来信地址:中共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支部委员会(党建办)

 

中共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支部委员会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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