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22-06-07 浏览次数:106

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2022“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自然资源所、各矿山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部署要求和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关于开展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好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性举措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通辽市市委、政府、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旗范围内统一开展。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自然资源所、各矿山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苏木乡镇(场)街道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自然资源所、各矿山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性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宣传。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自然资源所、各矿山企业要在主流媒体、属地和行业领域宣传平台、自有新媒体等平台设置专题专栏,充分报道各专题行动三年来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年底将举办全旗三年整治经验做法和标杆企业评比活动,进一步扩大整治效果的传播。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曝光,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曝光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声势。活动期间各行业领域至少曝光一个典型案例,真正形成震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各地要结合实际和区域行业特点,从6月至12月,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旗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媒体记者采访团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有力举措、进展成效和亮点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各企业要结合以上要求,做好有关经验总结和亮点宣传。各地积极引导属地和行业领域运用网络直播等自媒体形式参与应急管理网络公众号“抖音平台互动活动”“抖风险  抖出安全”积极关注监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通过自媒体活动形式,将安全风险隐患积极曝光,深入推动社会关切和全民关注监督的安全氛围良好运行。组织开展启动仪式。6月上旬,旗安委办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会议,进一分析全旗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两个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安全生产月期间活动安排。

组织“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地及重点企业要根据旗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集中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创造性开展线上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期间,各地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装备展示、有奖问答、体验活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线下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传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平台,创新开展线上答题活动。认真组织宣传内容,在主干道、人群集聚区、醒目位置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条幅,积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营造企业积极响应、全民广泛参与的浓厚活动氛围。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强化双基工作。自然资源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自然资源所、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范畴,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

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及时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创新载体,多管齐下。充分利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务求取得实效。各自然资源所、各矿山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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