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要求,根据旗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系统业务工作和职能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实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建立区域评估机制和标准,优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系统,努力提升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为项目及时落地开工提供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组建代办帮办办公室。奈曼旗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代办帮办办公室,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了工作岗,由专人负责代办帮办工作。
(二)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奈曼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设置专门推进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跟踪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均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能当日办结的及时办结,并实现全网通办,全流程无纸化办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局“一把手”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统筹协调督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二)各分管局长抓实抓细分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市、旗三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
(三)各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抓好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和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接受企业、群众、社会监督。窗口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做到超前服务,积极营造“最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奈曼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4日
奈曼旗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李雪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庆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艳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小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金万顺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姚松涛 办公室主任
刘国龙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 辉 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与开发利用股股长
单志伟 耕地保护股股长
李艳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股股长
甄国庆 矿山环境与地质管理股股长
席利刚 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王丽军 地理信息与测绘科技股股长
关启迪 自然资源权益与生态修复管理股股长
王秀梅 党建办主任
宋建辉 优化营商环境代办帮办主任
李 尚 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