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面使用“一通码”的通告》要求,从2022年8月15日起,正式启用疫情防控“一通码”(即“到访场所登记系统”,简称“一通码”)。
(一)全旗各单位在办公场所推广使用“一通码”,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管领域内各类经营场所、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一通码”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卫健委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民政局负责民政服务机构,教体局负责校园、体育场所、文体类课外辅导机构,旗委统战部负责宗教场所,区域经济合作和金融服务局负责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物流快递等场所,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店、餐饮等各类经营场所,文旅局负责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艺术类课外辅导机构等场所,公安局负责宾馆旅店业服务场所,交通局负责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营运车辆等,工信局和园区管委会负责各类企业,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各乡镇苏木场街道负责村组、社区、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的推广使用。
(二)一通码”已实现与健康码、行程码的数据互通、信息同屏显示,可直接在“一通码”界面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信息。各类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一通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扫码登记要求,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本区域、本行业扫码查验工作部署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行业重点场所及时申领使用,尽快实现行业内应用全覆盖,确保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和经营场所登录微信公众号“健康通辽”,点击“健康码”,点击菜单“一通码申请”(第一次进入需实名认证),填写准确信息,生成“一通码”,彩色打印并张贴到醒目位置。出入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扫描“一通码”,主动向场所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应当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特殊无操作条件的人员,需审验旅居史、登记身份证等有效信息后方可通行。
(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会同旗政府督查室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一通码”应用监督检查,要求未及时申领应用的场所立即整改,并视情况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