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白音他拉苏木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Ⅰ、Ⅱ、Ⅲ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白音他拉苏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机构为白音他拉苏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苏木安委会),在苏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全苏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和指挥。主要职责:
2.1.1.领导、组织、协调全苏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全苏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预防工作。
2.1.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发布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和宣布终止响应状态的命令。
2.1.3.及时向苏木党委、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
苏木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苏木安委会办),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的协调与处置工作。
指挥长由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担任,副指挥长由苏木分管安全生产副苏木达担任。成员由苏木各办公室、中心、局、驻苏木相关单位及嘎查村负责人组成。
副指挥长: 贾学宏 副苏木达
唐 鹏 武装部长、副苏木达
石梅梅 副苏木达
魏新杰 副苏木达
刘巴雅尔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任晓飞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薛 文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程韶华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陈立源 社会事务办主任
齐品一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艳超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于 兴 司法所所长
赵永久 派出所所长
周文刚 自然资源所所长
厚花艳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磊 供电所所长
韦春龙 卫生院院长
白福林 联通公司网格经理
各嘎查村负责人
白音他拉苏木生产安全日常机构为苏木安委会,是白音他拉苏木生产安全日常管理及办事机构,在苏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全苏木生产安全综合协调和指挥。其主要职责:
2.3.1领导、组织、协调全苏木生产安全日常管理;
2.3.2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预防工作。
2.3.3负责苏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的日常信息接收存储、统计分析、监控管理、处置工作;
2.3.4负责苏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2.3.5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3.6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
2.3.7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3.8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苏木应急指挥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长或其授权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和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现场指挥部至少应设以下现场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苏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相关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人员、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建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做好事故应急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指挥本单位专业救护队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及时疏散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内报告至苏木政府及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和特点,苏木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与监控,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并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利用全旗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实施在线监控、预警,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会商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事故的,应立即按照规定向旗应急管理局、旗安委办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企业应急预案要与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演练。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与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对应,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到的有关信息预测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出相应级别的警报,发布预警公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高发季节和连续发生同类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是监测与预警的重点。事故高发季节应及时发布预警公告,提出预防措施和要求,检查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当地或同一行业连续发生同类重大未遂事件的,应及时采取专项检查、治理等措施,必要时,等同事故进行处理,举一反三,防止事故发生。
3.2.2响应准备
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对检查监测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应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做好应急保障,建立由本单位组成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检测、维护应急报警装置和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相关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2.苏木政府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评估与监控,并登记建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或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按期整改消号。统筹安排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并完善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应急资源保障工作,建立应急专家组并定期联系。
3.苏木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应对方案,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事态严重时向旗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4.应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5.苏木接收预警公告,进入预警状态后,在苏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下,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2)要求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3)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风险。
(6)不能保证安全的,应及时下达通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立即整改、局部停产或撤出人员、全部停产等措施。
3.3.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事故应急响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和Ⅲ级响应。
3.3.2.1苏木安委办接到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后,核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然后汇报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旗安委办:
1.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2.最新人员伤亡信息及财产损失概况。
3.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件概况和影响范围。
5.现场初步处理情况。
6.现场自然条件,事件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情况,是否造成环境污染。
7.事件对周边社会人员影响情况,是否波及社会人群或造成社会人员生命财产的威胁和影响。
8.应急资源准备情况。
3.3.2.2旗安委会办将启动命令传达发布后,由总指挥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命令内容包含启动预案的名称,响应级别。
3.3.2.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还需根据应急信息决定,相关专项预案达到启动标准的衔接启动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
3.3.2.4应急响应的过程分为接警、核实和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响应、控制及救援行动、响应变更、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
3.3.2.5召开应急会议
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应急会议,第一时间布置各项应急响应工作并落实责任人。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应急响应参与人员和资源(现场指挥、应急物资调用)。
2.落实信息通报事宜。
3.现场应急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
4.应急救援分工。
5.次生灾害预防。
6.外部救援力量动员。
7.确定救援方案并立即予以实施。
8.其他需要紧急处理的重要事项。
3.3.2.6信息上报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政府第一时间向旗安委办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2.7应急资源调配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调配救援物资,当救援物质无法满足救援需求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协调调配其他部门救援物资,救援物资的调配应以就近原则,保证救援物资供应充足及时。
3.3.2.8后勤及财力保障
根据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急资源调查结果,合理配备应急救援所需救援机械、设备及备品、配件、材料、监测仪器、交通工具、个体防护用品、医疗设备和药品等应急物资,应急救援物资除应急状态不得随意使用,应急物资变化要经苏木安委会批准。
应急救援物资分级保管,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由苏木安委会办公室计划采购储存消防器材、救援物资、个体防护用品等物资。
应建立应急设备、器材台帐,记录所有设备、器材名称、型号、数量、所在位置、有效期限,还应有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所有应急设备、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应随时更换失效、过期的药品、器材,并有相应的跟踪检查制度和措施。
2.应急经费保障
安全投入费用中,应单列应急救援专项费用,用于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物资装备的采购及应急状态时的应急经费。苏木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应对应急救援费用进行预算,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应急经费。应急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培训费:日常救援训练费用。
资料费:指培训资料、教材等购置费用。
应急设备购置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的购置费用。
技术装备维修费:指救援队员装备、救援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费用。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费用。
交通运输、安全保卫和医疗后勤的费用:救援车辆、安全警戒、安全疏散、医疗救护用品等。
其他费用。
3.4.1启动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3.4.2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
苏木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成立苏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上报旗政府和旗安委会。
3.4.3指挥和协调
进入Ⅳ级响应后苏木政府及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苏木安委办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提出应急救援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旗政府和旗安委办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必要时向旗安委会协调武警部队调集驻军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8)指挥、救援人员到时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划定警戒区,对现场实施封控。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现场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要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2.超出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区域、跨行业领域的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提出,第一时间上报旗委、政府。
苏木社会事务办联合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相关卫生处置工作。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要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如下:
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并报苏木政府及苏木安委会。情况紧急时,可边实施、边报告。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救治、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现场警戒与保卫,由苏木派出所及事故单位保卫机构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区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现场警戒封闭,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负责交通管制,进行人员、车辆疏导和分流等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持。
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主要是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2.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对食物和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产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进行监测。
3.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气象、地质、水文资料。
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向旗安委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由苏木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由指定发言人及时对外发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苏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要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请求。在上级预案启动之前,响应行动由苏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全力以赴组织应急救援。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确需扩大应急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各部门,应主动向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外部力量以及政府相关机构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申请扩大响应后,应在尽量控制避免事态迅速扩大和便于上级救援的基础上,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并通知周边单位和相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设置警戒标志,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当上级部门领导赶到现场时,苏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应立即汇报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启动上级预案,所有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协助投入抢险工作。
1.遇险人员获救或部分失踪人员经全力寻找和搜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无生还希望;
2.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3.危害已经消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无继发可能。
3.6.2应急终止要求及责任人
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有关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发布应急结束。
本着科学处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的原则,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对于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各部门对事故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时处理,使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有关标准要求。
苏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待事故调查和保险公司评估后,组织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恢复正常运营。
统一协调医疗机构资源,责成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并做好受伤人员后期心理疏导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等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应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对于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对协作单位给予人力物力支援的给予补偿。
应急响应结束后,苏木安委会办及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苏木安委办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过程及应急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苏木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3.1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苏木派出所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5.3.2医疗卫生保障
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人员和技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能力。
5.3.3资金保障
苏木人民政府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所需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5.3.4社会动员保障
苏木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5.3.5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公众信息交流
苏木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6.1.2培训
苏木安委办负责组织全苏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6.1.3演练
各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形成总结报送苏木安委办备案。
6.3.1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6.3.2责任追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工作,导致发生事故,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
2.不按规定报送和公布有关事故信息或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事故或者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
5.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苏木安委办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苏木外应急机构的联系,积极参与对外交流与合作。
7.1.1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7.1.2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害的措施。
7.1.3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根据情况变化,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白音他拉苏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示意图
2.白音他拉苏木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示意图
3.白音他拉苏木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一般事故
附件3:
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 |
职务 |
手机 |
1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4644200 |
白笑宇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
13604751466 |
2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4644200 |
贾学宏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
13948130166 |
3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4644200 |
刘巴雅尔 |
白音他拉苏木执法局局长 |
18104756671 |
4 |
白音他拉公安派出所 |
4644235 |
赵永久 |
白音他拉公安派出所所长 |
13848050966 |
5 |
白音他拉供电所 |
|
杨凤强 |
白音他拉供电所所长 |
188047565465 |
6 |
白音他拉卫生院
|
|
韦春龙
|
白音他拉卫生院院长
|
139475103328 |
7 |
白音他拉苏木中学 |
|
于绍强 |
白音他拉苏木中学校长 |
139475636754 |
8 |
白音他拉学区中心校 |
|
张银龙 |
白音他拉学区中心校校长 |
13948584277 |
9 |
邮政所 |
|
蒙永生 |
邮政所所长 |
13947575299
|
10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4644200 |
薛文 |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长 |
13947563620 |
13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
于兴 |
司法所所长 |
13947575183
|
16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
陈立源 |
社会事务办主任 |
13847596166 |
19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
周文刚 |
自然资源所所长 |
18947513737
|
20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
孟凡柱 |
林业工作站站长 |
13947517366
|
22 |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
|
厚花艳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站长 |
13848750608 |
24 |
白音他拉村 |
|
陈玉民 |
白音他拉村支部书记 |
13722155712
|
25 |
希勃图村 |
|
张强 |
希勃图村支部书记长 |
13948143038
|
26 |
哲日都村 |
|
杨立志 |
哲日都村支部书记长 |
13644751165
|
27 |
奈林浩来村 |
|
崔景吉 |
奈林浩来村支部书记 |
18747575789 |
28 |
苏布日嘎村 |
|
刘子臣 |
苏布日嘎村支部书记 |
15164930904
|
29 |
伊和乌苏嘎查 |
|
崔强 |
伊和乌苏嘎查支部书记 |
13948155359
|
30 |
高图村 |
|
宫那日格勒 |
高图村支部书记 |
15048549573
|
31 |
道仑毛都村 |
|
王国华 |
道仑毛都村支部书记 |
15947356638
|
32 |
满都拉呼嘎查 |
|
宝格日乐图 |
满都拉呼嘎查支部书记 |
13488551058 |
33 |
包头嘎查 |
|
何团亮 |
包头嘎查支部书记 |
15047462165 |
34 |
当海嘎查 |
|
斯琴高娃 |
当海嘎查支部书记 |
13789559706 |
35 |
多日奔敖包嘎查 |
|
梁布和温都苏 |
多日奔敖包嘎查支部书记 |
13947520169 |
36 |
乌呼仁他日牙嘎查 |
|
宝仓 |
乌呼仁他日牙嘎查支部书记 |
1576475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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