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干部素质、机关效能和工作质量,奈曼旗委组织部认真开展“抓问题整改、提工作质量”专项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提高全旗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紧扣中心精准“列单”。 以全国、全区、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对照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要求,机关各组室结合职能职责开展自查,通过学习研讨、对照检查、征求意见等形式,把最基本、最突出的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将查找出来的问题系统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制订《奈曼旗组织工作重点问题整改台账》,对9个组室提出的23项整改问题逐一细化,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定期对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组织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等涉及组织工作任务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动态跟踪全程“督单”。建立每月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初对上月问题整改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公布本月各组室问题整改计划。实行动态跟踪机制,及时跟进了解承办组室的办理事项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的事项及时催办,对无特殊原因、逾期一个月仍未有推进效果的工作,向承办组室下发督办、催办、急办通报,协调解决清单任务完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跟踪督查等方式,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截止目前,对机关干部学习不深入、驻村干部选派不精准、抓人才工作水平低、党建信息滞后等问题整改情况督查12次,发现问题17个,及时对问题责任人进行了提醒督促。
强化责任倒逼“销单”。督查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部领导负总责,承担部机关督查工作领导职责,其他部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明确规定办公室为部机关督查工作机构,负责部机关日常督查工作和各组室重点“清单”工作任务的落实督查工作。建立督查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督办组室、承办组室因故造成督办事项延误的,追究当事人或组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组室和干部考核,作为年度工作效能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督查问责倒逼机制,专项活动中确定的23项整改任务已有21项“销号”整改,3名组室负责人因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受到部领导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