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仙筒镇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次数:119

发布机构: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八政发[2022]97号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2022-04-28

 

八仙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仙筒镇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驻镇中区市直单位:

现将《八仙筒镇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八仙筒镇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旗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4 月中旬至 5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平安奈曼”、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届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交通隐患,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实现全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降低,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特成立春季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玉波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姜素勇  镇政府副镇长

赵国民  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王文臣  镇派出所所长

宋艳利  平安地派出所所长

刘华光  八仙筒公路巡逻民警中队中队长

李  宁  镇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春季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八仙筒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宁兼任。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点

一是车辆乱停乱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标识的;

三是占用人行道、盲道违规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的;

四是按照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其他机动车在主街道划定的临时停车位有序停放,路肩上停车按施划车位朝向停车,未标明停放朝向的一律车头朝外停放;

五是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在人行道外边缘划定区域规范停放的;

六是违规占道经营、圈占人行道路停车泊位,影响车辆停放通行的;

七是在小区、学校、车站、商贸区等重点路口路段违规停放,影响通行的;

八是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超限,三轮四轮车、小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区域

八仙筒镇政府所在地及国省县乡道路。

五、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4月25日)要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地推进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环境。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月20日)坚持教育和规范为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教育、劝阻、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群众正确通行、文明驾驶。特别是公安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在重点路口执勤,采取定岗执勤、发放宣传单、以案说法等手段,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说服违章者,通过电视台公开曝光等形式,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纠违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组织义务交通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纠违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2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31日)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依法严格管理,做到逢违必纠、执法必严,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地段严防死守,防止反弹,确保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长期坚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取得实效,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搞好工作协调,全面推动全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注重方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所有执法执勤人员要规范着装,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亮证执法,服从安排。要规范执法执勤行为,注意把握分寸,确保依法办事、方法得当、程序合法。

(三)强化督查,畅通信息。镇党委、政府将成立专门督察工作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通报表扬。工作组每日 17 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日工作成果。

信息来源: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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