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违规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22〕12号文件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对六号农场“三沿七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告内容
一、迁坟范围 六号农场境内“三沿七区”。(“三沿”是指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水库及河道沿线,“七区”是指耕地、林地、草原、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硬化大墓”“散埋乱葬”全部迁出。
二、迁坟时间 2022年3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30止。
三、迁坟地点 统一迁移到六号农场公益性墓园安葬。
四、资金补助标准 对迁移墓地的群众,给予一次性迁移补助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座。(其中旗财政补助700元/座,民政补助300元/座)。签订迁坟协议并给予补偿。
五、迁坟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权利人、特定关系人或委托代理人自行将坟墓迁移,否则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国有六号农场委员会
国有六号农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