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奈曼旗质量强旗工作要点的通知 奈政办字〔2022〕47号

发布日期:2022-07-26 浏览次数:85

索 引 号:E000-nmq0/2022-01672  发布机构: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奈政办字〔2022〕47号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07-11  发文日期:2022-07-25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奈曼旗质量强旗工作要点的通知   奈政办字〔2022〕47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2022年奈曼旗质量强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奈曼旗质量强旗工作要点

 

2022年全旗质量强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质量强旗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年度质量目标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左右,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和交通建设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质量工作

(一)强化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质量强旗专项工作组领导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凝聚各部门合力,统筹推进质量强旗工作和质量提升行动。(旗质量强旗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强旗工作纳入苏木乡镇政府和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部门实绩考核内容,积极做好迎接通辽市对奈曼旗2022年度质量考核,争取各项指标考核成绩稳步上升。(旗质量强旗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推动质量社会共治。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弘扬质量文化。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持续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活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兴商、节能低碳、知识产权保护等各方面的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旗质量强旗专项工作组协调办公室负责)

二、聚焦重点产业,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四)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发挥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拉动作用,推动现代农牧业、镍基新材料、新能源、玻纤复合新材料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产品层次。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培育镍基绿色循环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复合新材料产业、区域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中蒙医药产业及绿色能源基地。坚持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链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推动引进优良种畜禽资源。继续推行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农畜产品生产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旗发改委、农科局、工信局负责)

(五)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承诺制度,切实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督导企业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持续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推进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管,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统筹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完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类目,加强对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隐蔽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等重点类目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参建各方质量责任的落实情况,抽查工程实体质量,督促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工作常态化。扎实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各项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检查和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排查,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提高水利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创新建设管理模式,严把安全鉴定审定、初步设计审批关,探索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型建管模式。(旗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负责)

(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认真落实《通辽市2022年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将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的12个方面工作作为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聚焦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中相对薄弱的领域和各领域得分相对较低的指标项目加大攻坚力度。优化城市公交服务,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通过直播等新业态进一步拓宽奈曼名优特产品品牌销售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培训和宣贯工作。引导和激励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民宿等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企业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扩大征信有效供给。谋划建设覆盖旗、乡、村三级的流通服务网络,巩固为农服务阵地。(旗交通运输局、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供销社负责)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以“一网通办”为目标,实现涉企便民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网办,推进政务服务进一步向“蒙速办”移动端延伸。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标准,逐步实现全旗范围内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等条件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取消各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准入限制,培育开放、透明、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实现“一网选中介”。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健全“会商联审”工作机制,建立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专员机制,实现由“企业跑”变“政府跑”。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和注销办事流程。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涉企收费和价格监管力度,重点对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交通物流收费、金融机构收费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加强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管,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网络交易、广告等领域监管执法,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不断优化服务“软环境”。(旗质量强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八)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聚焦绿色农畜产品、中(蒙)医药、节能降耗、生态环保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增强科技有效供给。继续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鼓励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以企业为主导的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提升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力。推动出资监管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革新改造生产线和生产工艺,不断研发新产品,向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力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深入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旗农科局、工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夯实质量基础,发挥支撑作用

(九)强化计量能力支撑。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提升计量服务人民生活的能力水平。(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做好标准提升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制定自治区级重点行业绿色制造、能耗地方标准,参与国家标准制定,逐步建立健全工业绿色标准化体系,扩大标准覆盖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自治区、通辽市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对标工作。(旗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负责)

(十一)加强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加大对认证、检验检测监管人员和机构人员培训力度。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配合做好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管理工作,加强对评审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的监管。(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二)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广首席质量官等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推进出资监管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体系建设等活动。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培育一批产品质量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完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聚焦我旗特色优势产业,选取有强烈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意愿、能够投入必要资源,开展相关工作的中小企业,根据企业的质量需求,“一企一策”“一需一案”,认真落实2022年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旗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国资委负责)

(十三)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全旗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中(蒙)药产业全市首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进一步加强线下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自治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录入工作。继续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在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品牌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强”的中小企业,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旗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负责)

四、严守安全底线,服务发展大局

(十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高标准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监管。落实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化管控手段,加大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力度。实施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加快存量危桥和部分老旧桥梁的改造,完善农村牧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交通环境较复杂路段整治和公路灾害防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责任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与市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巡查力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严守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推动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常规药物用药指导,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查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持续开展“双打”和“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铁拳”整治行动,强化车用油品、散煤、涉及限禁塑料制品、化肥、消防产品、燃气及燃气具产品、非医用口罩和非医用消毒液等防疫用品、老年用品、婴幼儿用品、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宣贯力度,建立消费投诉等常态化伤害监测渠道,提高产品伤害的预防和干预效能。开展实蝇监测及杂草监测,严防外来物种入侵。(旗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落实质量激励机制。积极组织申报全国质量标杆、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等国家级质量奖励以及“草原杯”工程质量奖、水利工程优质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等自治区级质量奖励。(旗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局、工信局负责)

(十六)培育内蒙古质量品牌。聚焦牛肉、奶制品、中(蒙)药材、红薯等特色优势农牧业产业,积极建设以“蒙”字标认证为牵引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促进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多元化营销的现代农牧业品牌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奈曼农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融通发展。稳步推进“两品一标”认证工作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绿色有机地标优质化”,做强区域公用品牌、做响企业品牌、做优产品品牌。持续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旗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农科局、药材研究发展中心负责)

(十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开展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探索推进中职、高职等的培养衔接和贯通培养,加强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机制,推动企业工匠人才培育企业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内在动力,以创新人才为重点,增强企业高质量创造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继续推进出资监管企业质量人才引进和培养,引进培养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激发企业内在动力,以创新人才为重点,增强企业高质量管理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旗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国资委负责)

信息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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