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住房补贴申请
办理机构: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受理条件: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区申请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农业户口一年以上的家庭(在一年内因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婚姻变更、家庭人员变更产生户籍变更的,需提交相关证明);2、通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旗城市低收入家庭认证卡,申请人及其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大镇主城区无房的,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3、24个月内无房产转让行为的;4、已享受实物配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再保障范围之内。
办理依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等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1、申请人是低保家庭,到居委会填写《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区低保(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是低收入家庭,到居委会填写《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区低保(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和《通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社区需入户调查,填写《奈曼旗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上报旗低保中心(复审)→上报旗房产局(审批)。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1、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面积不足15平的);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3、《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申请表》(包括申请人签字的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状况承诺书);4、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夫妻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由民政部门同具的婚姻关系证明);配偶已经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5、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许可证;6、申请家庭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材料;7、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地址: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民政服务窗口及其所属社区
咨询电话:0475-4211500
投诉电话:0475-421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