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商字〔2021〕81号
关于民族商场业主对商场安全性检测鉴定意见
有关情况的报告
奈曼旗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对民族商场商户反映商场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处理意见建议的报告》(奈住建发〔2021〕26号)和旗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奈曼旗商务局牵头处理,针对民族商场商户反映商场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联系商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通知其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4月21日,我局在民族商场醒目处张贴了《关于对民族商场商户反映商场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处理意见建议的告知书》,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民族商场各业主,告知其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事宜。但由于民族商场属于多产权建筑,共有120户业主,且绝大部分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此项工作进展缓慢。
经过几个月的走访联系,目前,共联系到69名业主,其中同意平摊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的业主3名;不同意的业主52名;未给予明确意见的业主8名;多次联系未接电话业主6名。综上,目前已联系上的业主,其中75%业主不同意承担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费用,同意的仅占4.4%。
下一步,就民族商场房屋安全鉴定事宜如何处置,请予批示。
特此报告
附件:
1.《关于对民族商场商户反映商场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处理意见建议的报告》
2.已联系上的民族商场业主名单
3.《关于对民族商场商户反映商场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处理意见建议的告知书》
奈曼旗商务局
2021年12月24日
奈曼旗商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