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8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大镇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隋成义 |
土地及房屋 |
奈曼旗明仁苏木丰胜村 |
150525110209GB00052F00010001 |
土地:600㎡ 房屋:113.38㎡ |
住宅 |
被继承人:隋殿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