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隋成义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6 浏览次数:90
关于隋成义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8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大镇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隋成义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明仁苏木丰胜村

150525110209GB00052F00010001

   土地:600㎡

房屋:113.38㎡

住宅

被继承人:隋殿章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