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对矿石开采企业加大排查力度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9-08-02 浏览次数:6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和践行十九大报告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结合旗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奈曼旗环境保护局党组巡察反馈的意见,我局成立了矿石开采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旗南部矿石开采企业进行专项排查,大力查处矿石开采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排查力度

    2019年3月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部山区矿石开采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此次排查主要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污杂物排放情况为检查重点。通过排查,发现东伟石业等5家企业存在石粉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元通矿业、众志矿业等2家企业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缘鑫石粉存在未组织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问题。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我局针对东伟石业等5家企业存在的石粉堆场未采取防扬散环境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各处1万元罚款,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5家企业在完成建设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针对元通矿业等2家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5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2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针对缘鑫石粉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在通过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7家企业全部停产,按照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正在建设矿山整体防风抑尘网和石粉堆场的防风抑尘设施,对矿石破碎工段进行封闭处理。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对整改情况验收合格后将允许企业恢复生产。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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