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公众的执法监督。
二、全面提升维护公共安全水平。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社区警务、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推进派出所智能化建设,强化民警信息化应用培训。聚焦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涉众型犯罪、新型网络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类案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一是在立案监督中,主动与公安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适时掌握各类案件办理情况,提高立案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在侦查监督中,主动适应公安机关大刑侦改革对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提出的新要求和办案模式的新变化,严格掌握证据标准,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在刑事审判监督中,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突出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提高量刑建议质量,培养优秀公诉人队伍。四是在民事行政审判中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行政公益诉讼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聚焦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力争成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
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探索和创新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更加有效途径,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抓好公众开放日、开展庭审旁听和评议、庭审直播、巡回审判等活动,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在业务办理网络化、司法公开阳光化、司法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加强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继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深化审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二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和新技术新媒体开展公益普法、精准普法,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创新普法内容和普法方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