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7-22 浏览次数:108

按照《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通辽市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执法大队,认真对照每一项任务指标,制定了评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每个季度对产生、处置危废单位进行了评估。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清单,并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一、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情况              

一是为督促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我局向涉危废单位下发了提醒函,提醒各单位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生产经营并提出管理要求,提醒企业新固废法的处罚情形及相关罚则。二是为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平台规范要求管理危废处置计划、台账和电子联单,建立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及处置环节的数据流向管理,实现危废全过程追溯。三是对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要求,对辖区内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家100吨以上重点产废单位和31家其他产废单位中的22家单位进行抽查评测。经我局评估考核22家单位均达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还不够严格规范,危险废物去向记录过于简单或缺少记录。

(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针对性还不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范意识还较淡薄。

(三)有些产废单位贮存场所建立不规范,未设置规范性标识。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台账建立等环境监察工作力度,细化管理环节,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和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意识和管理水平,建立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从产生量、处置方式、处置去向等方面入手,建立动态管理基础数据库,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

(四)加大监督性监察频次,实施收运、处置监督性考核和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全力做好我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强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的监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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