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丛振恒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89
关于丛振恒注销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9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土地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丛振恒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青龙山镇西开发区

奈国用(土)字第5-00278

土地:400㎡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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