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8日我局拟对内蒙古乘顺云砂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及镍铁矿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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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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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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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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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乘顺云砂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及镍铁矿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A区。 |
内蒙古乘顺云砂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辉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20000㎡,总投资49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年产81万t建筑骨料,1座生产车间,1座原料库,1座成品库以及公辅工程等。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及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建设全封闭原料库及成品库,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奈曼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性能稳定的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厂房隔声、个人防护及设置隔声操作室等措施降噪等治理措施。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金属以及废塑料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1座50㎡),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加强厂区绿化、硬化,进行有效降噪防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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