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关于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5 浏览次数:135

为推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共享,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应用指南”)以及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可通过“应用指南”确定的适用范围、区域评估成果查询以及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内容,对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进行应用共享,同时我局对列入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32项编制报告表项目,在满足审批要求的前提下,可进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具体简化流程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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