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为民解忧化矛盾 这个“中心”不一般

发布日期:2022-07-25 浏览次数:115

      群众有诉求,最怕被“踢皮球”。有没有一个地方,能让群众反映问题省心又省力?“南有枫桥,北有通辽”。大沁他拉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就是一个能实现“一站式”解决问题的地方。为高效解决好辖区内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2018年9月,大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应时成立。该中心通过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动调解,着力打造“一站一线一揽子”社会治理新模式。“一站”,即有效整合11个部门联合接访调处,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一线”,即依托通辽市市民热线平台,在线上开通接访电话,并在线下实现网格员全覆盖,实施源头治理;“一揽子”,即实现矛盾化解、诉讼服务、法律援助、信访调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访—调—诉”无缝衔接的法治服务。

      镜头回到2021年5月,大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调解室里,两位当事人矛盾重重。家住富康村北图组的李某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要求帮助要回哥哥现在正在耕种的14亩耕地。原来,李某的哥哥一家四口在黑龙江打工已有20多年,村里在分承包地时一直没在家,其名下的承包地一直由其父亲交承包费,由于父亲年事已高,就由其弟李某一直耕种,李某哥哥想要回耕地时与其弟发生口角,形成了矛盾。为避免事情恶化,司法所、信访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劝解,最终,兄弟两家达成协议,同意将耕地分成两份一家一半进行耕种,李某当场与侄媳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耕地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来到这的人们不是怒气冲冲就是满脸愁容,但他们走出去的时候,大都消了怒气,换了笑颜。这就是大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魅力。有很多矛盾的调解工作可能历时几天甚至更久,也有很多的纠纷突发在村屯邻舍、田间地头,工作人员的常态不是在调解矛盾,就是在调解矛盾的路上。

      “农村群众生活中的事情往往错综复杂,老百姓常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有的调解工作要循序渐进,开展很多次,或者找中间人不断地进行调和,很费周折,但每当把矛盾纠纷化解成功以后,我们看到双方当事人轻松的表情,我们也特别高兴。”谈起调解工作的意义,从事司法工作20多年的调解员张富如是说。

      有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多部门联动调解,很多积怨多年的邻里纠纷也恢复了往日的和谐,大镇英特嘎查村民张某就是受益者之一。半年前,张某和邻居家因为院墙占地问题出现了纠纷,导致两家关系僵化,都不愿意推倒重建。调解员王洪元运用“六尺巷”的典故,劝解二人相互体谅,也能让出距离化解邻里纠纷,经过几天的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书。

      调解过后,当事人张某满心释然,“我跟邻居因为一个火墙吵了半年,通过大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调解,结果双方都挺满意。我也寻思好了,远亲还不如近邻呢,作为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两家现在已经和好如初了,作为邻居,不能给社会造成麻烦,争取我也为咱们和谐奈曼发一分光吧。”

      2005年大镇花木代嘎查宝某因生活需要欠下银行本金及利息1800元后没有偿还能力,无奈之下找到同村胡某父亲帮忙,二人达成协议,胡某父亲帮助宝某偿还银行贷款1800元,宝某将自己的50亩沙荒地无偿承包给胡某父亲。现在,宝某想要回50亩沙荒地,但此时胡某父亲已经去世多年,胡某以不知道沙荒地承包年限为由,拒绝归还。在中心调解室内,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胡某认为:“当年我父亲替你偿还了银行债务,沙荒地理应由我继续承包”。而宝某则表示:“16年的沙荒地无偿经营已经足够还清当初的帮助。”在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后,调解员王洪元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模式,将双方分开调解,引导双方各让一步。经过进一步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本年度胡某须付与宝某500元承包费,到明年将沙荒地归还给宝某,至此,一场因沙荒地承包经营引发的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群众纠纷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每一个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大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调解员们都不敢轻视,每一件看似简单的小事,都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只有及时处理好每一起矛盾纠纷,才是保障辖区平安稳定的关键。

      大沁他拉镇辖44个行政村,89个自然村,全镇13687户58497人。治安形势历来较为复杂,为适应新形势出实招,积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用实力求实效,努力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大沁他拉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打破传统的组建模式,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功能、队伍整合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元化改革,最大限度发挥“互联互动、协同作战”的整体优势。截止目前,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共受理群众走访220批10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信息来源:大沁他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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