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4日我局拟对内蒙古鑫磁磁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鑫磁磁业有限公司粘结永磁铁氧体磁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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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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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鑫磁磁业有限公司粘结永磁铁氧体磁粉建设项目 |
奈曼旗八仙筒镇工业园区时代鑫圆院内 |
内蒙古鑫磁磁业有限公司 |
河北泾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90亩),总建筑面积1667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生产车间5670平方米;仓储设施面积3000平方米;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技术研发中心1000平方米,研发辅助办公楼建筑面积(含部分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6000平方米,购置设备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1万吨粘结永磁铁氧体磁粉。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142.5万元。 |
1、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运营期配料、搅拌、混合产生的废气由脉冲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回转窑烧结及烘干废气经窑尾多管除尘器处理,破碎产生的废气由脉冲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产生的废气由脉冲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均通过风机引入集气管道集中收集后,经水幕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出。 3、生产过程中原料添加水全部混入磁性材料中,用水经过脱水机脱水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球磨机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设置隔油设施,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奈曼旗八仙筒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选用高效节能、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 5、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临时堆放在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内,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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