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7日我局拟对奈曼旗永峰矿业有限公司《奈曼旗永峰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开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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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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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永峰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开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奈曼旗青龙山镇得力营子村老西沟北山,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37″,北纬42°21′51″。 |
奈曼旗永峰矿业有限公司 |
河北嘉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用PE800×1060型鄂式破碎机替换原有的PE600×900型鄂式破碎机;采用PF-1416反击式破碎机替换原有的PC1600×800锤式破碎机;用2m×7.5m振动筛替换原有的1.8m×5.8m振动筛。改造后,年产规模不变,为生产加工花岗岩5×104m3。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1570.00㎡,硬化1860.00㎡,绿化2100.00㎡,购置相关教学辅助设备一套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运输扬尘采取规范装卸、道路硬化、减速慢行、定期洒水等措施;采矿剥离扬尘应避免大风天气,及时洒水降尘。废石场、表土场扬尘采取围档、苫盖、定期洒水、稳定面植被恢复措施;矿山开采采用湿法凿岩方式,爆破、钻孔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破碎、筛分工序设于全封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暂存池,定期清运到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4、运输过程使用专业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5、剥离的表层土与废石分区存放于排土场内,用于开采地面的平整、开采区回填,闭矿后土地复垦恢复植被表层覆土;除尘器收集尘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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