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2-08-23 浏览次数:136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机构简介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王喜明: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全面工作。

陈婧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纪检、政法、宣传、统战、工会、兵青妇、老干部、关工委、维稳、信访、保密、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金融保险、商贸流通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金融发展股和内外贸易股。

王国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安全生产、电子商务、综合执法等工作,分管招商管理股、市场秩序股、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金融和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招商引资、金融工作、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定并落实全旗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目标;协调完善全旗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投资主体与旗政府拟签订的协议文本内容的前期审核。

(三)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与相关地区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的协调联络;负责与异地客商的沟通合作。

(四)负责牵头组织全旗性投资促进、项目推介等招商推介活动;负责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协调投资合作项目政策兑现,负责招商项目到位资金的统计汇总上报;督促检查、监控考核年度任务指标落实完成情况;会同旗委组织部做好旗直专业招商干部的选派、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旗招商引资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队伍建设。

(五)负责招商引资合作项目库、客商信息库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信息的收集、筛选及发布;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主体提供投资导向、政策扶持、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对来我旗考察客商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推动全旗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拟订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对部门服务招商引资企业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提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和措施。

(七)拟定全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地方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统筹指导全旗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发展。加强全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三农三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八)统筹推进我旗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旗金融业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优化金融营商环境。负责我旗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区域合作,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研究制定我旗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培育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在境内外上市。

(十)健全完善我旗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和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一)依照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等相关工作。指导我旗有关金融中介机构规范发展。

(十二)拟订全旗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我旗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拟订全旗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措施。指导全旗贸易促进活动、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管理外商投资工作。

    (十六)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七)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负责我旗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和相关组织的经贸合作。

(十八)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旗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奈曼旗商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2)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流通监管。

2.与奈曼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奈曼旗商务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

2)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3)奈曼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三、联系方式:

综合办公室电话:0475-4212040

传真:0475-4212040

电子邮箱:nmswjbg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大镇清河路北段路西体育馆对面

联系人:闫海辉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培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事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党建、统战、群团、纪检、意识形态、宣传等工作;负责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落实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负责全旗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我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办公地点: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四楼405室

联系电话:0475-4212040

联系人:闫海辉

邮箱:nmswjbgs@163.com

 

(二)招商管理股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拟定我旗招商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指标;负责全旗招商引资项目库、客商信息库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投资主体与旗政府拟签订的协议文本内容的前期审核;负责协调组织重大经济合作、投资促进、项目推介等活动,负责与异地客商沟通合作;督促检查监控各苏木乡镇年度任务指标落实完成情况并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

办公地点: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0475-4211576

联系人:刘云风

邮箱:nmswjbgs@163.com

 

(三)金融发展股

负责拟订我旗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措施,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我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有关事项,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拟订全旗资本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本地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境内外上市,推进我旗地方新兴金融业态规范发展;依照法律法规负责全旗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等相关工作;承担旗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四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5-4224588

联系人:何哈斯格日乐

邮箱:nmswjbgs@163.com

 

(四)内外贸易股

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负责汽车流通、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和商贸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旗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物流业发展。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各类对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协助指导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承担全旗进出口数据的分析统计工作;牵头推动全旗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四楼412室

联系电话:0475-4210117

联系人:郭志东

邮箱:nmswjbgs@163.com

 

(五)市场秩序股

牵头整顿和规范我旗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商务举报投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促进监管信息共享,负责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负责相关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四楼406室

联系电话:0475-4211679

联系人:万鹏

邮箱:nmswjbgs@163.com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金融服务局所属二级单位: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杰:党组书记、主任,负责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尹小伟: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合股(党建、意识形态、办公室、财务)、企业服务股。

 

二、主要职责

负责单位各项的正常运行,负责意识形态、党建等工作,承担全旗全旗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投资指南的编制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做好全旗对外招商引资政策、措施修订工作;承担区域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的协调工作。承担策划、征集、筛选、储备项目,建立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工作,承担全旗日常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项目合同拟定、项目统计和上报工作。承担有关对外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推介项目信息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招商项目的洽谈、落实、服务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0916

电子邮箱:nmqzsj@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党政综合大楼

联系人:齐建春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综合股

股室职责:负责单位各项的正常运行,负责意识形态、党建等工作,承担全旗全旗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投资指南的编制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党政综合大楼313室

联系电话:0475—4210916

联系人:齐建春

邮箱:nmqzsj@163.com

 

(二)区域协作股

股室职责:协助旗人民政做好全旗对外招商引资政策、措施修订工作;承担区域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的协调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党政综合大楼317室

联系电话:0475—4210028

联系人:宋丽洁

邮箱:nmqzsj@163.com

 

(三)项目股

股室职责:承担策划、征集、筛选、储备项目,建立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工作,承担全旗日常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项目合同拟定、项目统计和上报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党政综合大楼311室

联系电话:0475—4212992

联系人:文辉

邮箱:nmqzsj@163.com

 

(四)招商联络股

股室职责:承担有关对外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推介项目信息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党政综合大楼317室

联系电话:0475—4210028

联系人:卜晨晨

邮箱:nmqzsj@163.com

 

(五)企业服务股

股室职责:承担组织、协调招商项目的洽谈、落实、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党政综合大楼317室

联系电话:0475—4210028

联系人:吴金宝

邮箱:nmqzsj@163.com

 

 

信息来源: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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