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白政发〔2022〕41 号

发布日期:2022-04-15 浏览次数:77

 

各嘎查村、办公室、中心、局、驻苏木相关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旗委、旗政府领导工作要求和全旗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深入推动全苏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加强危险化学品、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高质量开展,确保五一等假日节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经苏木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苏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苏木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苏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白笑宇  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达

副 组 长:贾学宏  党委委员、政府副苏木达

          刘巴雅尔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唐  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苏木达                                      

石梅梅  政府副苏木达

魏新杰  政府副苏木达

任晓飞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赵永久  派出所所长

厚花艳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磊  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白音他拉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巴雅尔兼任,组织开展本地大检查行动,负责将工作信息和行动进展情况按时进行统计上报。

三、时间安排

按照全旗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13日起至4月30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二)大检查整治阶段(4月30日至10月30日)苏木政府在汇总核查本辖区企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基础上,根据实际,研判措施,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排查阶段,同步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作出整改,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排查检查发现的具体隐患风险隐患问题,采取边核实、边检查、边执法、边整改、边警示教育原则,集中攻坚,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确保在大检查期间将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治到位,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对于疑难和需多部门联合进行化解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完成一批量化指标、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制作一套宣讲教材、选树一批企业典型。

四、检查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持证到岗履职、从业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情况。坚决整治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以及使用夹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单位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等情况。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加强对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编制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按图纸施工等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方面,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限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复工前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设备检测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等安全可靠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以及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深基坑方面,重点检查深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情况;基坑监测、基坑支护以及临边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栏、防护门、脚手板、水平网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拆除以及损坏、挪动、松动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令人员冒险作业及现场交叉作业等情况。管沟管网施工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检查管沟管网项目建设各方履行报审批程序、在建项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齐全以及管沟周边覆土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检测包括氧气、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气体浓度值等,以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房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且有无障碍物、可燃物;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情况;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是否按规定时限组织开展等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紧扣危险化学品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重点推进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深入推进全旗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专项检查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监管和清理,严查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对学校、医院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存储场所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投入使用及演练情况。

冶金和工贸等行业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对工贸企业检维修作业环节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对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辨识、检维修方案制定和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交底、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管控、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审批、现场监护、作业防护措施、教育培训等情况,严密排查加强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落实教育培训情况,对委托方、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对危险作业环节进行检查,严禁“盲目作业”“野蛮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要全面排查到位。

道路运输方面:要持续加大对“两危一客”等重点运输车辆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和“黑车运输”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严查“挂靠营运”和人员“无证上岗”、疲劳、酒后驾驶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五一等节日期间国省道干线、乡镇村屯道路运输的交通安全秩序管控扎实规范寄递行业、网约车邮政快递等新型运输领域的安全检查管控措施落实落地,根据时间节点全面加强校园放假期间各类车辆的交通疏导与安全管控,严防各类道路运输和交通事故发生。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检查公路工程高空作业违规、危大工程、支架模板搭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在节假日等期间,系统开展仓储物流、娱乐餐饮场所、学校、医院、自建房以及违法搭建彩钢临时建筑、危化品经营场所、各类文旅活动场所、农贸集市、公共卫生场所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封闭、占用及不符合标准;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器材设施损坏停用、设置不符合标准;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督导相关单位场所、区域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焊接等安全防范措施,抓好“九小、多合一”“小饭桌”“群租房”等场所排查检查治理,严查仓储物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控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确保消防安全。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全旗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重点检查餐饮、商住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以及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情况;严格检查餐饮行业报警设备安装、燃气销售场所现场管理情况燃气工程质量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销售换气站点的定期巡检和登记自查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充装、倒卖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全程监控二次运输,使用期到期气瓶要及时到检测站更换,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燃气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排查农贸集市、餐饮场所、液化气站、充装点等重点领域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配送运输、流动摊位的巡查检查,确保严密排查、不留盲区,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见效落地

特种设备和其他领域方面以生产使用的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起重机械为重点,在使用检验、维护保养、制度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检测,确保正常使用、维护到位。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实际注重加强“小、散、远”生产经营单位,农牧业设施建设、文化旅游、校园、电力供电设施、民爆、铁路等长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同时要人员密集场所、邮政快递、粮油商贸等及其他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和整治力度,做到严防各领域产生安全风险隐患。

、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执行大检查排查期间周汇总上报机制,于大检查整治期间每周三下午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自查自改周报清单》,深入查找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大检查整治行动第二阶段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精准辨识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时限,确保限期整改完成到位,动态将风险隐患闭环清零。

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期间自查自改周报清单》

 

                     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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