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战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办、队、交调委、综合保障中心全体干警;公证处全体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等全体在岗人员。
二、指挥机构
为做好“百日会战”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工作,经研究成立参战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林建春 党组书记 局长
副总指挥:宝其木格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英杰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贺雪松 办公室主任
王宁宁 政治办主任
张 福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长
蒋卫中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卜庆华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宝月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刘国华 法律援助股股长
王 伟 旗交通事故人民调委会主任
武 德 奈曼旗公证处主任
吴海英 法制股工作人员
闫红梅 政治处工作人员
郭春宝 局机关工作人员
李 倩 办公室工作人员
国 华 政治处工作人员
程 千 政治处工作人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负 责 人: 闫红梅
工作人员: 郭春宝 李 倩 国 华 程 千
成立宣传报道组
负 责 人: 郭春宝
成 员: 李 倩 国 华 秋 荣 青 春
娜仁格日乐 包澈力格尔 于博洋
三、进度安排
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要求,我旗“百日会战”活动与全市同步展开,同步推进,同步总结表彰。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4日—8月4日)。主要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执行方案》,制定并下发《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执行方案》,各股室司法所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8月5日—10月15日)。主要是以计算机和信息化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基础操作培训学习为基础,以各业务系统平台应用竞赛比武为重点,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分类分岗、择优选拔”的要求,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研讨、大应用”活动。一是要围绕全员培训工作选好培训内容,明确培训方式,抓好推动落实,积极参加培训;二是要围绕“百日会战”活动比武项目摸清底数,明确参赛方式和重点,做到“两早”,即:早确定参赛项目,早确定参赛人员;三是要围绕“百日会战”活动研讨项目明确研讨课题和方向,组织专人专班专题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文章,为促进全旗全市乃至全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四是要围绕促进大应用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各股室明确专人把关审核各专业平台录入上报的各类专项数据,建立纠错、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杜绝错误数据和清除无效数据,确保填报质量;五是要细化活动任务,抓好督导检查,务求“百日会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考评验收阶段(10月8日—10月25日)。对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各参战单位部门进行考评,向市局选拔推荐优秀参赛作品和选手。
截至活动结束,司法行政机构、人员,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数据采集率达到100%,数据准确率达到95%,日常业务网办率达到80%,网上办理案件覆盖率大幅提升。
四、参战内容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开展大培训
一是学习培训要贯穿始终。要在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迅速掀起信息化知识应用学习的热潮。每名参战人员都要做到“四定”,即:“定学习时间、定学习范围、定学习任务、定学习目标”。要全员全程参加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17期专题培训学习活动。在每期培训中,都要明确领学人、督学人、考学人,通过领导带学、骨干领学、全员参学、考评测学、通报督学等方式,确保每名参战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致用,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为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普及信息化应用手段,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参训范围要全员覆盖。全面落实自治区“百日会战”活动中培训工作三个100%的要求,即:业务系统培训覆盖率100%;人员参训率100%;业务部门信息化应用能手覆盖率100%。对于计算机应用常识、自动化办公系统、网络风险防控常识等基础性通用性信息化应用的知识以及自治区“百日会战”竞赛专题库内容要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对于对应司法行政系统各业务领域的业务应用平台,由局机关各业务股室牵头,按领域划条块反复培训,要全员学习并熟练掌握运用本业务系统信息化平台录入基础数据、办理业务、监管业务、进行统计分析等基本技能。各股室单位要确保每一个平台系统至少有1—2名熟练使用的操作能手或业务骨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积极参加各类培训。
三是方式方法要不拘一格。既可以请进来讲,也可以走出去看。要充分利用司法云平台、远程视频系统、信息化应用教学软件等现代化平台手段,采取集中讲授、课题演示、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座谈、考试答疑、个别指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达到有效管用的培训目的。
(二)组织参加大比武
按通辽市“百日会战”活动执行方案,组织参赛团队参加全市大比武,积极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大比武活动:
一是基础知识测试。活动实施阶段,结合司法厅每期培训内容积极开展网上答题。二是业务系统讲解。积极推荐信息化应用能手开展。讲解内容自选,根据讲解内容难易程度、语言表达、讲解效果等多维度评价打分。三是单项业务办理。本赛项由市局各业务科室对应协调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并排出各参赛单位的名次。四是大数据分析模型研究。结合全面依法治旗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如何应用大数据支撑业务工作,以图片、文字、PPT、制表、静态网页等形式展现均可。大数据分析模型要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进行大研讨
所有参战股室单位要围绕“智慧法治”整体或单项业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撰写对信息化建设工作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以单位、个人名义报送均可,字数不少于1500字。旗司法局“智慧法治”撰写工作专班汇总后结合本地实际联系具体业务确定研讨课题。初稿形成后须经领导班子集体把关,推选一篇优秀理论文章报送至市“百日会战”指挥部考评组,依据调研文章报送情况排定各参战单位位次。
(四)推进大应用
一是要及时更新完善平台软硬件设施。要利用全区信息化应用“百日会战”活动的契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硬件设施、配套软件以及网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网络和硬件设施故障率要为零;配套软件安装率、及时更新率、功能知晓率和熟练使用率要达到100%。
二是要确保岗位操作和技术保障人员充足到位。各参战股室单位必须全员知晓本单位应用平台的数量,各平台的名称及主要功能,要确保每一个应用平台至少有1名操作员。本单位部门网络运行和硬件设施的技术保障须明确专人负责或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过程要严格保密。
三是要加大对口业务平台模块填报的指导力度。各业务股室既要做好本股室所涉业务平台的汇总填报工作,又要指导好使用好应用软件,做到“应采尽采、应办尽办、应录尽录”。并根据“百日会战”期间司法厅每10日通报一次的数据录入和数据治理情况,做好排名和通报工作。
四是要确保质量,用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倒逼业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各股室单位错误数据及时发现率要达到100%,数据录入真实率、准确率、完整率要实现100%, 无效数据录入要清零。各业务主管股室负责根据数据录入的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整改项数量、难易程度及整改成效对各基层司法所进行综合评价和位次评定。
(五)实施大督查
成立督查组:
组 长:宝其木格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贺雪松 办公室主任
王宁宁 政治办主任
张 福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长
蒋卫中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卜庆华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宝月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刘国华 法律援助股股长
王 伟 旗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武 德 奈曼旗公证处主任
吴海英 法制股工作人员
闫红梅 政治处工作人员
郭春宝 局机关工作人员
李 倩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员参与、全员培训、全员上机、全员比武、全员研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活动期间将定期召开党组会、推进会、现场会,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困难、推广经验、督办落实。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力度,确保“百日会战”活动有序展开、高标推进、高档验收。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股室单位都要紧紧围绕“智慧法治”建设,以“比技能、提素质、强应用”为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各阶段的目标任务,通过信息化应用技能“大比武”,“以比促学、以比促练、以比促建、以比促用”,迅速形成信息化技能大学习、大应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息化应用实际操作水平。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业务股室部门要加强对本业务系统应用的指导,提出数据录入和甄别要求,做到数据的录入、治理及时,保证各类机构、人员、业务数据的真实有效。旗司法局“百日会战”督查组不定期督导。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开门搞“会战”,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注重培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百日会战”活动高标准开展。要大力宣传推广“百日会战”活动的特色、亮点、品牌以及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技能高手、岗位尖兵、创新“达人”,营造良好的與论氛围,推动“百日会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附件1: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评比办法
附件2:全区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百日会战”竞赛奈曼旗司法局参赛团队名单
附件1
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评比办法
为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百日会战”活动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和通辽市司法局有关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由督查组牵头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二、参评范围为司法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奈曼旗公证处。
三、调研文章分一等、二等、三等。
四、信息化“百日会战”参战参学和业务落实情况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以百分制打分后加权平均计算。
五、考评结果汇总后由督查组向参战指挥部报告。
六、指挥部通过后,以系统党委名义发通报。
七、通报形成后,组织召开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表彰会。
八、此办法由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百日会战”活动指挥部负责解释。
附件2
全区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百日会战”竞赛
奈曼旗司法局参赛团队名单
总 指 导:林建春 党组书记 局 长
副总指导:宝其木格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英杰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领 队:王英杰
队 员:贺雪松 办公室主任
张 福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长
蒋卫中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卜庆华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宝月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刘国华 法律援助股股长
王 伟 旗交通事故人民调委会主任
武 德 奈曼旗公证处主任
徐国超 奈曼旗公证处副主任
吴海英 法制股工作人员
闫红梅 政治处工作人员
郭春宝 局机关工作人员
程 千 西部计划志愿者
李 倩 国 华 秋 荣 青 春
娜仁格日乐 包澈力格尔 于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