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奈曼旗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非煤矿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旗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奈曼旗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奈曼旗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非煤矿山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通辽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安委办字〔2019〕40号)要求,为确保我旗完成2019年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工作任务,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我旗非煤矿山基础工作,努力改变非煤矿山规模小、数量多及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现状,提升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水平,全面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关闭对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进行关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纳入重点关闭范围:
(一)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三)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
(四)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达不到300米的。
(五)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
三、关闭标准
(一)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二)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
(三)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完成边坡治理,尾矿库要完成闭库治理并公告销号。
(四)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五)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四、方法步骤
(一)确定关闭名单
旗安委会召开旗有关部门会议,根据关闭对象范围对全旗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8月30日前将纳入关闭范围的矿山企业名单报旗人民政府确认。
(二)实施关闭对象
关闭对象确定后,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公告期结束后,10月20日之前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关闭标准依法实施关闭。
(三)组织检查验收
10月21日至11月20日,由旗应急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关闭工作实施验收,关闭到位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关闭工作。
(四)总结上报
12月5日前旗安委会办公室对关闭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通辽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完善协调机制,旗应急局、旗发改局、旗工信局、旗公安局、旗自然资源局、旗生态环境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关闭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强化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关闭的回头看工作,防止死灰复燃。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因关闭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将集中开展矿山关闭工作与专项执法行动、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治理“回头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防止企业因关闭前突击生产或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构建安全、绿色、可持续的非煤矿山发展之路。
附件:奈曼旗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奈曼旗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非煤矿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勇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米爱军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郭颖佳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松柏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戴赛音 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副局长
王连峰 旗公安局副局长
闫慧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国强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于立伟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立国 国网奈曼旗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郭颖佳兼任。
联系人:张宝辉 联系电话:4228200 133270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