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开展构建和谐 劳动关系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8 浏览次数:126

关于印发《奈曼旗开展构建和谐

劳动关系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将《奈曼旗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奈曼旗总工会

 

 

奈曼旗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8月1日

 奈曼旗开展构建和谐

劳动关系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人社办发[2022] 133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经旗协调劳动三方委员会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月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8月30日止。

二、宣传内容

(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各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性文件,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等,同时做好贯彻《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及常态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和落实高温高寒津贴政策等多方面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推进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宣传活动,以开展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为抓手,继续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在企业和全社会的知晓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服务中心为重点,在全旗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指导服务,通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劳动用工问题研讨、企业劳动管理经验交流等方式,切实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员业务水平;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业态“走基层、送政策、党建共建”活动,夯实企业用工责任、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措施、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旗总工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重点学习和宣传内容,加大对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开展法治宣传与劳动用工法律体检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开展法治宣传与集体协商相结合,通过宣传营造“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协商氛围,鼓励、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就共同关心、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协商,通过协商稳定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助力企业发展。

(四)稳步开展“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活动。旗工商联要深入开展援企稳岗行动和百家商会千家企业助力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活动,积极助企纾困,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万所联万会”“法律三进”“法治体检”行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经济人士正确解读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三、活动方式

(一)集中宣传。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商业街区等集中宣传、指导,通过开展专题宣讲、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或现场观摩会等形式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国家政策,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积极性。

(二)多种方式宣传。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突出宣传主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利用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和工商联的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查验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编印口袋书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先进事迹和经验,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三)常态化宣传。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立足地区实际,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结合企业薪酬调查、劳动用工备案、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等各项业务工作,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宣传月活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和谐同行能力提升、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紧扣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工会组织、工商联和企业代表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实效。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按照本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分析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认定工作中存在的覆盖面不全、认定率偏低、个别单位认定质量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激发企业主动参加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重大意义的正确认识,营造“人人学习劳动法律法规,人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创建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

(三)及时总结情况。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即时交流、反馈和工作总结。

 

附件:奈曼旗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奈曼旗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化成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庄彦会      旗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陈留柱      旗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刘建平      旗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员:郑       旗人社劳动监察股股长

      旗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

陈雪娟     旗工商业联合会非公经济办公室

负责人

李继鑫     旗总工会组宣部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此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75-422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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