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林建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全面依法治旗。
宝萨仁其木格: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党的建设、基层司法所、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财会室、综合保障中心、政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交调委,联系基层法律服务所。
王英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具体分管法制股、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依法治旗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股、旗公证处、社区矫正大队、联系全旗律师事务所。
二、主要职责
奈曼旗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旗的方针政策,落实奈曼旗委、奈曼旗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旗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全旗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担统筹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 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旗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旗法制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八)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通讯及物资装备;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党的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按管理权限管理派出机构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十一)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三)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生态大街3172号1-3层)
联系电话(传真):0475-4220148
联系人:贺雪松(局办公室主任)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研究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内网使用维护、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件和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对外宣传、文电处理、机要、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内外事务、会务、接待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和政务公开工作;拟定和实施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全旗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完成情况;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的计划、审核及分配;负责管理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通讯及物资装备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局机关财务;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使用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304室
联系电话:0475-4220148
联系人:贺雪松(主任)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旗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苏木乡镇、场、街道、旗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对全旗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202室
联系电话:0475-4220148
联系人:蒋卫中(股长)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对全旗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律师机构、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年度考核和执业人员的年度考核进行初审和报批;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律师、公证员的投诉进行调查;负责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资格进行审核报批和业务的监督指导;负责全旗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指导律师、公证业务,组织律师执业检查和公证质量检查;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奈曼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306室
联系电话:0475-4220026
联系人:宝月亮(股长)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股室职责:负责指导全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承担全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安排人民监督员、陪审员参加监督活动;协调解决人民监督员、陪审员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205室
联系电话:0475-4220020
联系人:张福(股长)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股室职责:指导监督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拟订并实施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做好全旗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研究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工作问题,负责社区服刑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对具体矫正事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励工作;指导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206室
联系电话:0475-4220027
联系人:卜庆华(队长)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六)政治处
股室职责:负责全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宣传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的争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培训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的考核、考察和任免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调配、工资档案、离退休干部管理及群团工作;负责开展全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305室
联系电话:0475-4220025
联系人:王宁宁(主任)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七)法制股
股室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全旗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划指导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承办旗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审查、修改以旗政府和旗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文本;组织培训全旗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全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负责备案审查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对全旗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考核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205室
联系电话:0475-4220148
联系人:贺雪松(局办公室主任)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八)法律援助股
股室职责:负责对全旗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传达贯彻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援助政策,监督全旗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定全旗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旗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指导全旗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组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负责全旗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落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203室
办公电话:0475-4226148
联系人:刘国华(股长)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九)全面依法治旗办秘书股
股室职责:接受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旗依法治旗办日常事务。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202室
联系电话:0475-4220148
联系人:蒋卫中(股长)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十)行政复议股。
股室职责:负责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复议政策,统一集中办理全旗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受理、行政争议调解、信息化平台工作。办理被申请人为旗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以及其他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204室
联系电话:0475-4220148
联系人:贺雪松(局办公室主任)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十一)行政应诉股。
股室职责:负责贯彻落实行政诉讼应诉法律法规政策,承担旗政府本级行政诉讼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行政诉讼应诉专家库管理,承办旗本级和监督指导全旗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行政诉讼非诉案件申办等与行政诉讼应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204室
联系电话:0475-4220148
联系人:贺雪松(局办公室主任)
电子邮箱:nmsfjxx@163.com
五、派出司法所职责职能:
1、负责苏木乡镇、场、街道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负责拟定辖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3、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苏木乡镇、场、街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执业监督检查,保障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负责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协助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积极为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指导辖区内嘎查村(居)委会依法治理工作。
8、协助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对辖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
10、完成奈曼旗司法局和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16家派出机构(司法所):
1、大沁他拉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政府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0475-4217148
联系人:王洪元(所长)
2、八仙筒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八仙筒镇政府一楼东侧
联系电话:0475-4616148
联系人:刘学权(所长)
3、青龙山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青龙山镇政府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0475-4474148
联系人:李瑞军(所长)
4、新镇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新镇政府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475-4399148
联系人:王海龙(所长)
5、东明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东明镇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88148
联系人:王融艳(内勤)
6、治安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治安镇政府
联系电话:0475-4558148
联系人:梁宝玉(所长)
7、明仁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明仁苏木政府办公楼一楼东侧
联系电话:0475-4540201
联系人:吴铁明(所长)
8、白音他拉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白音他拉镇政府办公楼一楼东侧
联系电话:0475-4644148
联系人:于兴(所长)
9、固日班花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政府
联系电话:0475-4342148
联系人:李占锁(所长)
10、义隆永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义隆永镇政府大门口东侧平房
联系电话:0475-4426148
联系人:宋责歆(所长)
11、黄花塔拉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政府一楼东侧
联系电话:0475-4406148
联系人:程浩斯(所长)
12、沙日浩来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沙日浩来镇政府前楼一楼
联系电话:0475-4442148
联系人:孙鑫(所长)
13、土城子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土城子乡政府院内
办公电话:0475-4456695
联系人:李广香(所长)
14、苇莲苏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苇莲苏乡政府
办公电话:0475-4512100
联系人:好日老(所长)
15、六号农场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六号农场场部
办公电话:0475-4556148
联系人:李伟(所长)
16、大沁他拉街道司法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一楼西侧
办公电话:0475-2306148
联系人:王桂华(所长)
六、直属单位
一个公证处:奈曼旗公证处
负责在全旗范围内,依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负责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负责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负责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负责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办公地点:奈曼旗法检综合楼二单元一楼东大厅
联系电话(传真):0475-4217007
联系人:武德(主任)
电子邮箱:nmqgzc@126.com
七家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诚恒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大尚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巨鼎(奈曼)律师事务所、内蒙古恒俊律师事务所、内蒙古旗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雅力夫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竞岳律师事务所。
职责职能: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或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及相关维稳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向社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1)内蒙古诚恒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五号公馆二期商业楼10号
联系电话:0475-4212215
联系人:张春光(主任)
(2)内蒙古大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华庭福地东侧商业楼南数第九户;
联系电话(传真):0475-4211968
联系人:王丽侠(主任)
电子邮箱:2468154376@qq.com
(3)内蒙古巨鼎(奈曼)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蒙医院西北商业街路西;
联系电话:13614756092
联系人:乌尼白音(主任)
电子邮箱:16779860@qq.com
(4)内蒙古恒俊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新天地购物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15147584782
联系人:李海林(主任)
电子邮箱:1783948072@qq.com
(5)内蒙古旗特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清河路中段(凤城商行以南)
联系电话:13734757910
联系人:李斯特(主任)
(6)内蒙古雅力夫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奈曼庄园小区大门西侧
联系电话:18747527771
联系人:苏米娅(主任)
(7)内蒙古竞岳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中段原民生医院南
联系电话:13614756092
联系人:刘义东(主任)
五个法律服务所:奈曼旗东明镇法律服务所、奈曼旗八仙筒社区法律服务所、奈曼旗八仙筒征世法律服务所、奈曼旗振兴法律服务所、奈曼旗148法律服务所。
职责职能:
(1)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2)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服务文书,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协调、仲裁活动,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合作、担保、分家析产等单项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等; (3)主持调解纠纷、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 (4)解答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各项具体法律事务的方法和途径及政策咨询;(5)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诉讼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6)协助办理公证:协助开展证前服务、办理公证申请、办证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证后服务;(7)办理鉴证:在积极开展协办公证业务的基础上,应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8)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联系方式:
(1)奈曼旗八仙筒社区法律服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八仙筒交警中队东、国道北
联系电话:13171101850
联系人:刘英武(主任)
(2)奈曼旗八仙筒征世法律服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八仙筒蒙中对过、国道南
联系电话:0475-4616588 13848553676
联系人:刘玉楠(主任)
(3)奈曼旗振兴法律服务所
办公地点:原奈曼旗法院墙西;
联系电话:13488587390
联系人:韩桂英(主任)
(4)奈曼旗148法律服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清河路北段431号(旗雅花园高层西)
联系电话:0475-4221148
联系人:李栋彬(主任)
(5)奈曼旗东明镇法律服务所
办公地点:奈曼旗东明镇法庭对面
联系电话:13848753887
联系人:韩咏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