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6 浏览次数:102

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东明镇禁种铲毒工作,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三、凡非法种植罂粟苗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苗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苗一律强制铲除。

四、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积极举报者,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10

          4588021

          20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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