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提醒和批评制度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94

一、党组织提醒

1、对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问题反应,群众有意见的进行提醒。

2、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缴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3、对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及时召开会议,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使党内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4、对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干群关系,群众反应的,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5、对违反规章制度,群众意见较大的;不认真履行职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群众有意见的,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

二、党员领导干部提醒

1、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员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规则,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和集体表决制的,发现倾向苗头时要及时相互提醒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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