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组决策的原则,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二、涉及人事、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行政事务性工作,要按照分级把关的原则,逐级反映和汇报,最后按局党组的意见抓落实。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要特别强调做好问题的前期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三、抓工作落实时,属分管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不推诿。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研究和请求需即刻处理的重大事项,应本着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利于工作的态度,果断大胆处理。事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处理结果。
四、有关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许因个人意见不同而任意改变或不予执行,不许因执行中有困难有矛盾而不抓落实,不许因涉及个人利益而放弃党的原则。
五、干部、职工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每月向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汇报12次以上工作落实情况,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至少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2次以上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工作要做到定期汇报、及时汇报,汇报要求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