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烧锅地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根据《奈曼旗新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目的,以保护我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为推进我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我村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改革要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农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权益不受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坚持民主决策,尊重群众意愿。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做到内容、程序、方式和结果全公开,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和外部资本侵占、支配集体资产。对我村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疑难问题,实行民主
协商和民主议决。
——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选择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我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我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地。
二、任务目标
按照我镇《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要求,从2019年6月开始,全面开展我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争取2019年末完成。
三、改革内容
(一)清产核资。在镇、村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2011-201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成果,由我镇经营管理部门和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报账员、村民代表、老党员、等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镇备案。资产规模较大的,可聘用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成员身份确认。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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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主决策,尊重群众意愿。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做到内容、程序、方式和结果全公开,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和外部资本侵占、支配集体资产。对我村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疑难问题,实行民主
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对集体积累做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科学合理确认成员资格,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从其规定;未明确规定的,将方案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制定成员资格确认办法。成员资格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外出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资产量化。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非经营性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有效管护机制,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对资源性资产,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外,其余的土地都进行折股量化。
(四)股权设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设置方案。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集体股的设立与否及所占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决定。个人股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当地情况设置,可以仅设置人口股,也可以根据人口数量和成员在集体内劳动时间及贡献,分别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劳龄股)等。
(五)股权管理。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持有集体资产、参与管理决策、
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在静态股权管理模式下,量化的股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六)登记注册。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和管理等环节,成立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制定新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七)资产运营。对集体资产应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可以由改制后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也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托管、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由其他主体经营或与其他主体联合经营。无论采取哪种经营方式,都要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并实现可持续利用。
(八)财务管理。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成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改革前和改革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衔接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新模式。镇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履行对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指导和审计监督职责。
(九)盈余分配。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坚持“盈余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盈余分配,确保股东利益。盈余分配要做到兼顾股
��宋_GB2312;mso-hansi-font-family:仿宋; mso-bidi-font-family:仿宋;font-size:16.0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 >(五)股权管理。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持有集体资产、参与管理决策、
东权益和集体经济组织公共、公益事业发展需要。年终财务决算和盈余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十)管理监督。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严格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明晰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新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探索新型农村治理结构。资产规模较大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和规范管理,推行政企分开,加强社会监督。
四、进度安排
从2019年6月开始开展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首先,成立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培训等工作。其次,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第三,完成成员身份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改革任务。第四,要提交全面系统的改革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措施、经验模式、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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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员身份确认。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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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主决策,尊重群众意愿。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做到内容、程序、方式和结果全公开,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和外部资本侵占、支配集体资产。对我村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疑难问题,实行民主
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