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统计制度、方法和规定。准确、及时完成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镇各项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
(三)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镇范围内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查。
(四)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开展统计数字质量检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伪造和篡改各类统计资料。
(五)搜集、整理本单位综合与专业的统计资料,为业务主管部门编制、检查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六)管理本单位统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制度。
(七)开展统计分析,提交统计报告,及时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交依据。
(八)努力学习统计专业知识和科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九)配合统计主管部门做好本单位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