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通辽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和旗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着力解决执行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聚焦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疫情防控,聚焦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聚焦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级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中的不到位、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检查力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对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细化“四清单一台账”,严格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头雁”效应。
(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同级和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依规依纪依法廉洁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廉政谈话、监督谈话、严格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加大反腐力度,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
(五)加强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辨别力,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毫不手软,坚决纠治拉帮结派、利益输送等问题。
(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乡村两级在项目实施招投标之前,需通报或告知乡纪委。乡纪委适时对项目实施各环节开展监督。
(七)加强常态化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中心组的必修课,党支部的必修课,深化落实乡党政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
(八)坚持常态化警示教育,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充分运用忏悔录、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深入警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九)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找准“病灶”,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通过提出检查建议、开展警示教育、实施专项治理等措施,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十)加强廉洁文化教育培训,对新任领导干部、新交流和转任到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十一)做好“清风干部”、“清风标兵”宣传工作,激励干部弘扬正气、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强化作风建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十二)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空乏表态、不见行动,阳奉阴违、漠视回避具体问题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
(十三)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查处影响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十四)深入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对圈子文化、“酒桌文化”、“饭局文化”等不良风气的整治力度,着力整治搞本位主义、营商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持续整治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
(十五)聚焦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推动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等政策措施,着力纠治思想松劲懈怠、措施不实等问题。
(十六)紧盯群众最为关切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根据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整治“村霸”、“沙霸”等背后“保护伞”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七)深入开展“信访举报重点治理年”活动,对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重复举报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梳理,确保问题线索“存量清零、增量随清”。
(十八)加大“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站办所中心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监督各村各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四、强化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打造纪律部队。
(十九)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谈话技巧、文书规范、程序要求等基础业务知识学习,系统学习并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经济、文化等与监督执纪工作相关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