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奈曼旗 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浏览次数:222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奈曼旗

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现将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21-2022年度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抄送:奈曼旗财政局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1-2022年度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为切实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按照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通知》(通财资环[2021]9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1110万元。为做好资金发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2021年,全旗主要遭受了洪涝、风雹、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灾害共导致全旗16个苏木乡镇、34316人、5430.96公顷农田受灾,死亡牲畜1532头;受损养殖棚舍1970座(35.29万平方米)、草料库475座(10.25万平方米)、农业大棚398座(31.08万平方米),倒塌住房1户3间,严重损坏居民住房3户13间,直接经济损失7944.31万元。

二、冬春需救助情况

根据通辽市应急管理局、通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通应急字[2021]86号)精神,我旗分别于2021年9月和12月份分两次对全旗冬春需救助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共有14个苏木乡镇上报了冬春所需救助资金请示和需救助人口台账,共有20544人申请冬春需救助。

三、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原则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坚决杜绝资金挪用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四、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做好相关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上级下拨的冬春救灾款总量、充分结合我旗2021年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资金申请情况等因素,将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如下:

序号

单位

救灾款金(万元)

序号

单位

救灾款金额(万元)

1

大沁他拉镇

110

9

黄花塔拉苏木

87

2

八仙筒镇

106

10

白音他拉苏木

5

3

青龙山镇

96

11

固日班花苏木

106

4

东明镇

121

12

明仁苏木

93

5

治安镇

54

13

土城子乡

0

6

新镇

115

14

义隆永镇

16

7

苇莲苏乡

36

15

六号农场

5

8

沙日浩来镇

112

16

大沁他拉街道

48

 

合计

111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范操作。各苏木乡镇可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救助,生活救助人均救助金额不得高于800元/人。务必坚持受灾人员本人申请书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报苏木乡镇政府审核。苏木乡镇政府审核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报旗应急管理部门审批。联系电话:4226576,邮箱:869228845@qq.com

    (二)完善手续、以备核查。请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务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及一卡通录入工作,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完善档案材料。并将救灾款的救助花名册、各村公示照片、民主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苏木乡镇政府存档,一份报送至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三)强化管理,跟踪问效。此款系中央下达的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因2021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寒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情况的救助,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旗财政和应急管理局将实时跟踪调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受灾群众,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用于临时救济,如发现挤占、挪用、套用、冒领救灾款等违规使用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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