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奈曼旗销售分公司 平安地加油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6 浏览次数:176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奈曼旗销售分公司平安地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耿志伟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 7  20

处罚事由:

在加油站加油区的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尺寸较小。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缴纳情况:

已缴纳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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