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5 浏览次数:174

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及消防救援大队:

    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奈曼旗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奈汛字〔2019〕6号)要求,现将防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建设,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落实带队领导和应急救援人员,做好防汛救援准备。汛期所有应急救援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的了解雨情、水情、灾情。要做到雨情第一时间了解,水情第一时间掌握,险情第一时间消除,灾情第一时间上报。

二、指导修订防汛预案

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主要内容包括防汛检查、汛前准备、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洪工程建设、抢险队伍组建、物资储备、防洪调度、人员转移安置、信息沟通、抢险救灾、疫病防治等工作安排,山洪灾害威胁区和重点防护区要落实好预警预报方式、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以及灾民救助措施。做到一地一策、一库一策、分类指导,确保发生汛情时能够及时启动,正确指挥抗洪抢险。确保各地制定的预案要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实用、管用、好用,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到位。

三、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

一是防汛物资是抗洪抢险重要的物资保障。按照责任分工和防洪工程抗洪抢险预案,需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根据所组建的防汛抗旱救援队伍人数准备铁锹、手电、雨衣、水鞋等物资,指导河道险工险段、水库、塘坝等防洪工程备足土料、树桩和条苇料等防汛物资,协调水务局储备一定数量的铁线和土工布等防汛物资。二是防汛抗旱救援队伍必须落到实处,汛情发生时必须要能够立即奔赴抢险现场的人员,明确队长、召集人、联系方式等,并登记造册,通知本人等。三是组织不同规模的抗洪抢险演练,要让抢险指挥人员、行政责任人、抢险队伍、抢先组织人员等熟悉抢先程序,做到有备无患。

四、认真开展防汛检查

汛前要联合水务局对重点的防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下达防洪工程建设任务。一是督促指导各有关苏木乡镇、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及抽调技术力量,在汛前组织对河流堤防、水库、滞洪区、行洪区、重点险工险段及山洪易发区的防洪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及时准确的发现防汛和防洪工程存在的隐患,并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二是严格进行防汛工作检查,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应急预案的制定、防汛物资储备、通讯预警保障、抢险队伍组织等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检查中要逐项查看、登记备案,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方案,现场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彻底。

五、加强防汛宣传和信息报送

汛前要协调宣传部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御水旱灾害意识,营造全员参与、高度重视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规定的范围内联合气象局发布雨情、水情和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群的快捷与便利作用,第一时间通知受暴雨洪水威胁的群众转移撤离等;汛情旱情灾情发生后,及时统计,多方核对无误后,按照规定逐级统计上报。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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