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三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金玉龙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7月20日
处罚事由:
叉车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