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台账

发布日期:2022-07-21 浏览次数:70

奈曼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台账

任务名称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紧扣重点领域信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一)强化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信息;旗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主动公开相关规划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旗发改、自然资源、

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底

(二)强化稳增长保民生信息公开

2.公开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防灾减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信息。

旗交通、水务、住建、应急等有关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3.做好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旗教体、卫健、医保、民政、文旅、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4.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及就业供求信息。

旗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5.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供给相关信息。

旗教体局

全年持续推进

一、紧扣重点领域信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二)强化稳增长保民生信息公开

6.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旗市场监管、卫健、

医保等有关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7.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

旗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全年持续推进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8.细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紧密相关的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服务及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旗本级承担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的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9.加大政策性文件、通报类文件、工作部署类文件、议事协调类文件的公开力度。

旗政府办公室、

旗政府各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10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集中公开,并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

旗政府办公室、

旗政府各部门

2021年10月底

一、紧扣重点领域信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1.依托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载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公开服务。

旗政府办公室、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持续推进

(四)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12.“四办”工作为重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四办”工作政策咨询窗口,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有部门配合

2021年6月底

(五)强化财政信息公开

13.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旗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全年持续推进

14.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目录清单中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旗发改委、财政局

全年持续推进

15.做好惠民惠农惠牧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对社会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并整改。

旗财政局

全年持续推进

一、紧扣重点领域信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六)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6.重点做好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旗政府办公室、卫健、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住建、

人社、财政、民政、教体、

商务、文旅等有关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奈曼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旗卫健委

全年持续推进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解读回应工作

(一)突出解读回应重点

18.贯彻落实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及时公开稳定经济增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城乡发展基础提升宜居环境新优势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构建幸福和谐新局面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旗政府各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解读回应工作

(二)提升解读回应效果

19.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行风热线、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传播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效。

旗政府各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20.发挥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分中心作用,针对企业和群众的关注关切,推进回应互动。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旗政府职能部门配合

2021年12月底

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鼓励文件起草单位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联系电话等,推动解读回应扁平化。

旗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三)有效推动公众参与

22.严格落实奈曼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旗政府各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解读回应工作

(三)有效推动公众参与

23.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公众意见较为集中的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

旗政府各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三、紧扣公开载体管理,强化平台矩阵建设

 

 

(一)助推政府网站向优向好发展

24.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1年9月底

25.制定奈曼政府网站建设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规范等标准规范,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规范入口和重要抓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26.做好蒙古文政务网站管理建设工作。

旗政府办公室

全年持续推进

三、紧扣公开载体管理,强化平台矩阵建设

(二)做好政府公报编印工作

27.加大政府公报刊登政策解读、部门文件的权重,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图书馆档案馆实现电子公报全部创刊,结合本地实际条件出版纸制版,健全旗政府公报架构体系。

旗政府办公室

 

 

全年持续推进

 

 

(三)规范全旗政务新媒体管理

28.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开办关停等机制,“摸清家底”、“做好管家”,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旗政府办公室牵头,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配合

2021年9月底

(四)推广使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29.将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的总门户、总枢纽,把分散在众多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网上办事服务入口,特别是覆盖多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管的高频应用集成到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及“蒙速办”移动端。

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牵头,旗政府各部门配合

全年持续推进

四、紧扣夯实工作基础,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

 

 

3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公开好有关信息。

旗政府各部门

 

2021年8月底

 

31.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持续完善“政策文件库”,推动政策措施“一网通查”。

旗政府各部门

2021年8月底

政府信息原则上要按照文字形式展现,提供电子版和影印版在内的多样化下载服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浏览页面展示内容,及时更新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成文日期、公文时效等核心单元数据。

旗政府各部门

2021年8月底

 

(二)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

 

33.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要及时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旗政府各部门

2021年12月底

四、紧扣夯实工作基础,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

 

34.适时做好自治区政府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推广使用工作,规范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网通办”。

旗政府各部门

适时推进

(三)推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和配套制度的推广试用

35.推广试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地方标准,落实好《通辽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各项要求。

旗政府各部门

 

全年持续推进

 

(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36.对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建设标准规范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等本年度需要完成的重点任务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旗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旗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6月底

四、紧扣夯实工作基础,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37.国务院确定的2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的旗级对口部门要对80%的基层政府相关领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调度,并将抽查调度情况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旗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住建、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司法、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卫健、人社、医保、公安、民政、教体等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0月底

 

38.国务院确定的2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的旗级对口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启动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工作。

备注:各苏木乡镇(街道、场)根据本单位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结合《奈曼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指标,

及时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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