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委办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要求,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互联网时代各级政府知民心、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是转变政府职能、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手段,对此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自觉主动地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网民留言有人盯、有人办。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网民留言办理的责任股室,健全完善网民留言收集整理、分类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建立联络协调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各类网民留言的转办和督办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答复办结。
三、落实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对网民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采纳。对网民提出的诉求要进行分析汇总,合理并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当前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积极研究办法、推进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对不了解情况的要主动宣传介绍,对模糊认识的要解释廓清,对怨气怨言要有效疏导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
四、走好群众路线,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所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留言办理工作方法,切实走好群众路线,对已开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民互动类栏目,要进一步畅通交流渠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增强网民留言办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督促检查,压实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责任。自治区已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并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留言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办理不规范、回复不及时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发挥互联网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