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杏树洼村高标准蔬菜大棚发包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衔接无偿建设项目杏树洼村高标准高标准蔬菜大棚的建设完成结合杏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1每栋大棚净面积长80米X宽12米=960平,每2年一个承包期签一次合同,一年一交大棚租金,本年度承包费与押金在发包之日交清,次年租金提前一个月交清。
2、大棚租金,根据周边地区高标准大棚发包行情,每年每栋大棚上缴承租金一万五千元整(¥15000.00)。 每栋大棚交押金2000元,合同期满后,如不再承包,必须保证大棚及附属设施不被损坏,押金予以退回。否则将按损坏物品价格进行赔偿。
3、各大鹏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4、大棚优先承包给杏树洼村村民,村民代表、党员及村两委可在村民没有人承包的情况下,进行承包。如还有剩余大棚,则可对外发包,其承包人享有本村一样的权利义务。
5、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报名,并以户主名义申请承包,报名人数超过实有大棚数时,由实际报名户数各交押金2000元后抓阄进行承包,先确定抓阄顺序,再进行抓阄(阄内注有棚号)。
6、大棚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村委会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村委会有权强制拆除,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承包方要对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大棚及棚内附属设施如果因人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赔偿(附属设施含井电配套设施、大棚塑料、棉被、卷帘机、放风机、看护房门窗等一切设施)。
8、承包方不得在合同期间内如果转包给他人经营,须经村委会同意,未经村委会同意私自转包的,一经发现将解除其承包权,收回大鹏使用权,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9、高标准蔬菜大棚外剩余土地另行发包。(2022年因时间问题,发包价格再议)
10、发包地点设在村部。
11、发包详情见具体的承包合同。
2022年 7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