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单位:大沁他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负责人:邱跃辉 | |||||
2022年1月5日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法律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1 | 违法放牧情况的检查 | 大沁他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 32条、第 47条、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 38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17条和32条的规定 |
对在实行禁牧休牧期放牧的处罚、对在基本草原上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处罚 |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
2 | 违法建筑的检查 | 大沁他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0条、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77条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66条、67条 |
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对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
3 | 环境卫生的检查 | 大沁他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15条、16条、25条 | 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实行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处罚 |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