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文件规定,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除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外,还必须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进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经考察审定其合格才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现将奈曼旗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二、测试地点
奈曼旗实验小学前楼(正通楼)
三、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毕业生及政策规定的其他需参加面试人员(以上人员是指已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
特别提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区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通辽市教育局组织面试,请及时关注“通辽教育”公众号通知,按时参加面试。
四、测试分值
1.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分值为40分: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表仪态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试讲分值为60分:试讲主要从教学目的、教材处理、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测评。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应试者,除蒙语文外其他科目试讲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五、测试程序
1.应试者8:00按报考类别分组,在抽签室进行抽签、登记顺序号。8:20开始各组1号应试者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8:30各组2号应试者进入备课室,以后每隔10分钟进入一个应试者备课。上午9:00,各组1号进入考场开始测试。1号应试者离开考场,2号应试者进入考场,依此类推。
2.应试者进入抽签室后按教材指定目录抽取试讲篇目,同一学科试讲篇目一致,以第一位考生抽签确定的篇目为准(教材指定目录见附件1)。
3.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请应试者及时关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
六、纪律要求及其它注意事项
1.应试者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不再组织补考。
2.应试者进入考场不需携带任何物品,无需自备教材。
3.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4.在抽签室等待时应保持安静,不准说话、走动,不准随意离开抽签室。
5.应试者进入考场,只许说出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准说单位和姓名,不准介绍自己的简历等情况,否则按违纪处理。
6.应试者进入考场,只可携带在备课室备课时的教案草稿。试讲结束后将教案留在考场,径直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7.应试者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取消其试讲资格及成绩。
8.所有工作人员及评委进入考场后应将手机上交统一保管。
9.考点为“无烟校园”,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并保持校园卫生。
七、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者要服从奈曼旗实验小学疫情期间外来人员进入学校管理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和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凭本人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入场,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配合检查管理的,不予进行能力测试。对扰乱正常测试秩序或瞒报、谎报信息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由于近期疫情原因,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该须知的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及时关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的公告,以免错过考试,希望各位考生理解配合。
八、咨询电话:0475-4213776
附件1:教材指定目录附件1
附件2: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奈曼旗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
2022年7日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