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奈曼旗大镇喜鸿烟花爆竹经销部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次数:14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大镇喜鸿烟花爆竹经销部

法定代表人姓名:

秦利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28

处罚事由: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发现奈曼旗大镇喜鸿烟花爆竹经销部到批发企业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烟化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相关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烟花燥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贰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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