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东明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战哲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6月21日
处罚事由:
企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