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他拉苏木境内举办聚集性 聚餐活动的要求

发布日期:2022-06-23 浏览次数:130

白音他拉苏木境内举办聚集性

聚餐活动的要求

 

为保障全苏木人民的健康安全,现将举办聚集性聚餐要求进行公告: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嘎查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做好举办婚丧嫁娶等聚餐活动报备工作,并做好聚集性活动的后续监管工作。

 (二)严格落实举办者主体责任。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主体责任。餐饮单位必须经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并批准同意后,方可依法依规承办必要性聚餐活动。接待过程中要落实以下防控措施:预设隔离间;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食材采购必须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进口冷链(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食品,确需使用含有冷链食品的还需提供“五个证明”(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文件、供货商出具的销售凭据须和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文件载明的事项全部一致、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材料、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已经消毒的证明)、“五有”(有来历证明、有公司负责人签收单、有定期检测报告、有从业环境人员消杀防护措施、有销售流向明细)相关材料;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全程着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加工冷链食品佩戴手套,加工食品后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严格制作供应环节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供应食品,食品一定要烧熟煮透。严格把控食品贮存温度,严格加工场所、加工用具、餐饮用具消毒管理,严禁提供高危易腐冷荤凉拌菜。

()严格就餐场所管理。餐桌每道菜肴设置专用“公勺”“公筷”“食物夹”,做好就餐人员疏散分流工作,大厅集中就餐区餐桌间距不少于3米,设专人加强对桌面、座位接触面、地面等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室内勤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工作结束填写消毒记录备查。

()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参加聚餐的人员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主动上报外来旅居史及中、高风险地区往来信息,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个人基本信息和行程、健康信息等。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聚餐活动;有病例发生城市的不得参加聚集性聚餐活动;有体温异常的,感冒发烧的不得参加聚集性聚餐活动;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参加聚集性聚餐活动;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带“*”号的不得参加聚集性聚餐活动。

凡擅自举办聚集性聚餐活动未提前报备者,将依法追究承办者责任。

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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